观察:税收征管一体化、便利化 长三角发展按下“快进键”
“公司不注销、不用再办理迁入税务登记、网上就能办、纳税信用级别不变,没想到企业跨省迁移程序现在这么方便。”近日,刚办好长三角跨省迁移业务的宁波一家企业的负责人张炜华说。
记者了解到,因业务发展需要,该企业急需由宁波市迁至上海市。张炜华原以为,办理此项业务,需先办好注销手续,然后到迁入地重新办理税务登记,至少需要3个工作日才能完成,但公司因业务需求,必须在7月1日前完成迁移。由于时间紧急,张炜华立即向税务部门求助。
接到诉求后,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大榭开发区税务局为企业开辟了“绿色通道”。开展前置校验,优先审核跨省迁移时需核实的企业纳税信用等级、报表信息等重要数据,并按照“信用+风险”双动态监管评价得分,对企业的状态和风险进行精准评判。根据企业纳税信用等级为B级和相关信息的认定判别,税务部门告知企业可以适用长三角跨省迁移便利化程序。
“在电子税务局上提出申请后,仅10分钟就办好了。迁出手续‘即时办’、迁入手续‘自动办’,真是太方便了。”张炜华说。
近年来,随着长三角区域一体化进程加快,跨省要素流通,经济业务往来日趋频繁,推动跨省涉税信息联动共享,实现“一次不用跑”成为新常态。越来越多的高信用纳税人畅享了跨省迁移的便利。
近日,还在上海的金雪芬女士就接到了来自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鄞州区税务局邱隘税务所的回访电话,被告知其经营的公司已成功从上海杨浦区迁入宁波鄞州区。此时,距离金女士在上海办理迁出手续不到2个工作日。
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加强税务执法区域协同。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实现执法信息互通、执法结果互认,更好服务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这其中,就涵盖了简化企业涉税费事项跨省迁移办理程序。
为支持和服务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税务部门多措并举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更好服务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涉税业务整合、办税流程简化,涉税事项“一网通办”,税收大数据信息共享共用……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推出了进一步支持和服务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10项税收征管服务措施,与2019年11月推出的16项税收服务举措构成“16+10”长三角一体化税收支持体系。随着一项项举措落地,税收治理效能不断提升,长三角税收一体化的步伐持续迈进。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中也明确提出“推进电子税务局一体化建设”的要求。对此,2020年,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宁波(以下简称“三省两市”)税务部门在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下,全面推动打造区域“信息共同体”。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负责人介绍,“长三角电子税务局”建设采取“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方案,在电子税务局系统架构上,建成了界面、业务和功能标准统一的“长三角电子税务局办税专栏”,集中展示16项征管服务和5项“一网通办”措施。其中,“企业跨省迁移业务”“跨省涉税事项报验业务”以及“长三角一网通办”等多个办税事项,纳税人缴费人可直接在专栏内点击办理。宁波市税务局更是利用征管规范创新版试点的契机,实现了市场主体落户的智能“秒办”。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意见》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一方面,让高信用的纳税人充分享受智慧办税的便捷;另一方面,对存在信用和风险问题的纳税人强化智能监管,切实提升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宁波市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处长何金泉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