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密帐案侦结 起诉李登辉、刘泰英

▲特侦组昨依贪污及洗钱罪起诉前总统李登辉台综院创办人刘泰英;李登辉委任律师顾立雄(右)闻讯后前往特侦组了解案情,却被法警挡在记者场外不得其门而入。(本报系记者范扬光摄)

特侦组侦办国安帐案昨天侦查终结,依贪污、洗钱等罪起诉前总统李登辉、台综院创办人刘泰英。特侦组认定李登辉侵占「巩案」垫款779万7193美元,请法院量处适当之刑。

李感错愕与遗憾

李登辉办公室主任王燕军昨下午代为宣读李登辉看法,李对自己被起诉感不解与莫名其妙,强调一定会全力捍卫自己的清白。

王燕军说,李登辉第一时间获知被起诉的反应并不是愤怒,而是错愕与遗憾,因为他在特侦组的陈述都没有被采用。王转述李登辉的话说,他可以忍受外界对他的无情打击、侮蔑,但如果不捍卫自己的清白,这样会对不起殷宗文。殷宗文是已故前国安局长,被认定为共同正犯,因已过世,故不起诉。

李登辉的委任律师顾立雄说,5月李登辉接到特侦组的传票,于是委任他,5月31日被特侦组约询。顾说,李卸任后,被约询过20几次了,自己当过领导人,选择相信司法,看完特侦组发出的新闻稿,李一定会捍卫自己的清白。

主政时,台北地检署于2003年间曾侦办国安密帐案,当时将国安局前会计长徐炳强起诉,但法院后来判徐无罪定谳。后来扁身陷国务机要费弊案,一直要把见死不救的李登辉拖下水,曾在法庭告发李涉国安密帐。特侦组成立后续办国安密帐,昨天侦结,将李起诉。

起诉书指出,李登辉于83年5月间总统任内访问南非时,答应捐赠该国执政党非洲民族议会」约1050万美元,用以巩固双方邦谊(巩案),随后由国安局以「奉天专案经费,代外交部垫付南非1050万美元。

后来国安局向外交部讨回垫款,但款项并没有还回国安密帐而辗转流向台综院。殷宗文于88年间由国安局长升任国家安全会议秘书长后,透过不知情的前国安局会计长徐炳强、前出纳组长刘冠军,将750万美元的美金旅行支票及29万4545美元的现金,交给台综院院长刘泰英。

检方说,殷宗文在升任国安会秘书长前,为避免挪用公款遭人发觉,向徐炳强转告李登辉的指示,要求徐不得将「巩案」余款经费列入移交及报告新任国安局局长丁渝洲,所以丁渝洲任内全然不知道有这件事。

检方表示,刘泰英收到款项后,先将其中的15万美元美金旅行支票及29万余美元的现金截留作为己用,再将余款透过不知情的润泰集团负责人尹衍梁协助洗钱,再由尹衍梁以捐赠名义,非法挪移到台综院。刘泰英再将这笔钱用来购买股票、基金,以及支付台综院购置院舍价金装置费、人事费等费用

检方指出,国安密帐案91年间遭到媒体揭露后,接手的国安局官员查帐,才发现外交部返还的款项无帐无据,并已流至台综院使用。殷宗文、刘泰英等人赴「鸿禧山庄」与李登辉密议补正程序

特侦组指出,李登辉涉及贪污治罪条例侵占公有财物罪、违反洗钱防制法罪嫌;刘泰英涉及贪污治罪条例侵占公有财物罪、违反洗钱防制法、税捐稽征法帮助逃漏税捐罪、刑法伪造文书罪。特侦组另认定尹衍梁涉嫌违反税捐稽征法,已发交台北地检署侦办。

请求量处适当之刑

检方说,李登辉犯后仍设词否认,冀求卸责,毫无悔意,但念及年迈及对国家贡献,请求量处适当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