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小女生「鬼抓人」脸撞铁栏杆!门牙断了...家长求偿27万

▲国小孩子玩「鬼抓人」撞断门牙,赔偿问题闹上法院。(示意图资料照)

记者柯沛辰综合报导

高雄市某国小11岁刘姓男童女同学玩「鬼抓人」,不慎推倒对方,导致陈姓女童撞断门牙、须装牙套。事后,男童双亲虽致歉,并赔偿1200元红包。但女童家长认为后续费用远远不只如此,因此综合交通、看诊及精神抚慰金等,向男童双亲提告求偿27万元。

判决书指出,刘姓男童与陈姓女童是同班同学,但2019年2月在学校楼梯间玩「鬼抓人」时,男童不慎推挤女童,导致对方重心不稳,整张脸撞向铁栏杆扶手,导致右上腭正中门齿断裂。

事后,男童父母自认理亏,先是传LINE道歉「OO(男童姓名力道不小,才会让您的小孩受伤」,并包1200元的红包,请班导师转交女童家长。不过,女童家长带孩子就医时,医师建议女童需装设全瓷冠牙套,而且须视年龄增长及组织后续变化,至少更换一次,费用不便宜。

女童家长认为,看诊及诊断证明书费用3300元、交通费用915元、装设牙套及更换费用16万5000元、加上精神抚慰金10万元,总计26万9215元,男童父母应负起赔偿责任,因此向高雄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男童家长出庭主张,自己的孩子固然有错,但女童也应注意上下楼梯要小心慢行,避免奔跑,显然也有过失,所以双方应过失相抵,先前包的1200元红包也该从赔偿中扣除。

法官审理后认为,2人都是国小高年级学生,受有一定教育,依其智识程度,应该知道在楼梯间奔跑嬉戏可能跌倒受伤,但仍因疏忽造成事故,审酌男童家长曾传讯自承「孩子力道不小」,加上老师也在联络簿记载「今天下课10:15,OO不小心撞到女童」等,足认男童在游戏过程中施力过重之过失,应负担7成责任比例

经计算,法官认定男童双亲应赔偿8万9215元,再依据7成责任比例、扣除1200慰问红包,判赔6万2451元,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