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战会论坛》中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冲美军而来?(谭传毅)

中国4艘海警船已常态航行在钓鱼台周遭的「邻接区」,今年至今共航行212天,创最长纪录;另侵入「领海」25次,有时还会长时间逗留在「领海」内。 (图/美联社)

中国大陆新版《海上交通安全法》近日宣布,自9月起所有进入中国领海的外国船只都必须向中国通报。必须通报的船只包括第54条规定的潜水器、核动力船舶、载运放射性物质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船舶、可能危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的其他船舶。

中国大陆的「管辖海域」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毗连(邻接)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本法涉及两个重点值得关注:防空识别区、航行自由。

东海 = 专属经济区 + 防空识别区

中国大陆于2013年11月23日宣布设立东海防空识别区(如下图所示),覆盖大部分东海海域,在区域内航行的航空器得向中国通报飞行计划,对不配合识别或拒不服从指令的航空器,中国武装力量将采取防御性紧急处置措施。

东海防空识别区。(图/作者谭传毅提供)

这是中国为因应日本在2013年5月向中国方向扩张防空识别圈的措施。中国东海防空识别区与部分日本、部分韩国的防空识别区有重叠,且涵盖了中韩争议的苏岩礁和中日争议的钓鱼岛。解放军空军同日派出两架大型侦察机到钓鱼岛附近上空巡逻,但目前尚未形成常态化巡逻。

通常防空识别区以该国的预警机和预警雷达所能覆盖的最远端为界限,它比领空和专属经济区的范围要大得多,例如加拿大靠大西洋的防空识别区向外延伸的最大距离达到离海岸线250海里。

防空识别区不属于国际法中的主权范畴,最多只能算是国际习惯。一般设置防空识别区的目的是防止不明的飞机或航空器侵犯国家领空,对其提示或警告不要误入或闯入主权国领空。

比较有意思的是,美国并不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但却使用《公约》所规定的无害通过权与航行自由权;《海上交通安全法》简直就是制约美国海空军行为而量身打造的法律。

除了东海防空识别区,还得再加上台湾及其所属岛屿的领海、邻接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棚,整个东海包括台海都是中国大陆海警和海军执法的范围。这还不是最糟的,最糟的地方在南海。

《海上交通安全法》就是变相的南海防空识别区

虽然防空识别区针对空中,但是海面与空中其实具有相同的主权归属意义,特别是在南海方向。领海和领空的问题相同,都是主权问题,有领海的问题就必然有领空的问题。

基于某些原因,中国大陆尚未设置南海防空识别区,但是有九段线主张,在U形圈之内几乎就是中国的领海与领空,适用《海上交通安全法》没有问题,等于变相的在南海设置了防空识别区,只是官方没有宣布,这不会影响解放军机舰和海警的执法。

对于进入防空识别区的航空目标,国际上有通行的处置原则,一般是先查证,若无问题就以雷达监控、或派巡逻机前往监视,若无敌意,将目标驱赶至防空识别区外。当发现其有不良企图,就要采取战术动作将其逼离或警告或拦截。对于进入国境的军用飞机或者其它有敌对活动航空器,可视状况击落。

2016年1月12日,美国海军第五舰队所属2艘攻击快艇在从科威特驶向巴林的途中闯入伊朗波斯岛海域,伊朗海军俘虏了这2艘快艇及10名美军士兵。很多人说,美军或其它国家海军不必理会中国。当然中国不可能俘虏航空母舰或驱逐舰,但面对可能出现在西太地区和南海的情报船、后勤补给船或陆战队小型两栖舰等,就可能出现上述场景。这种事情不必每天做,几年有一次也够了。

目前中国大陆对于外国军舰入侵领海的做法只能搜证、警告、驱离,现在有了《海上交通安全法》,赋予海警船与军舰执法的依据。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10条规定了「临检权」和「紧追权」,这两个权力在本质上是国家的海上管辖权,只能针对商用船舶。例如1993年7月美国海军指控中国籍货轮银河号载有化学武器原料,勒令停靠沙乌地阿拉伯达曼港接受检查。

若对越界军舰行使海上管辖权,就要考虑本身的实力够不够了。有些国家例如俄罗斯会采取激烈的做法,1艘军舰曾经冲撞美国海军,1架攻击机也曾在1艘英国驱逐舰前方投掷炸弹示威。

目前还不知道海警和解放军海空军会怎么做,基本上「无害通过」是底线,再以此逐渐加强执行《海上交通安全法》。

航行自由的底线就是没底线

本来无害通过是外国船舶在他国领海航行通过的权利,通过必须是无害的,即不损害沿海国的和平、良好秩序或安全,不进行捕鱼活动,不违反防止污染和沿海国关税、财政、移民或卫生规则,通过还必须是持续和迅速的。

近期美、日、印、澳、英五国海军在菲律宾海举行军演,早已超越无害通过和航行自由的范围,以后还会继续秀下限。

日本产经新闻8月31日报导,在日本最西端的与那国岛与台湾之间海域发现1艘中国大陆军舰常态部署,并保持24小时航行待命状态。早在今年5月1日中国海军054A飞弹护卫舰滨州号,从与那国岛与台湾之间海域北上进入东海,虽然与目前常态部署该海域的军舰并非同一艘。不过,中国式航行自由的军事意义非常明显:第一,切断台日联系。第二,占据台湾本岛北面战场,与西南面和东南面形成合围之势。中国不怕、美国不惊,看起来西太平洋地区情势很难善了。

必须建立机制

如果很不幸,美中两大集团船舶或航空器在海空相遇,为避免误解而导致意外,两国应该签订某些规则,以降低发生意外的概率。

2013年,习近平和欧巴马总统准备建立两军「重大军事行动相互通报机制」和「海空相遇安全行为准则」两个军事互信机制。2014年,中国在西太平洋海军论坛中提出针对各国海军和航空器在海上相遇的《海上意外相遇规则》,这个规则也适用于东盟国家。但川普上台后,这些机制就渐渐的失能了。

美国才结束阿富汗战争,就急着到西太平洋挑战中国,如果没有相遇规则的制约,接下来就看中国大陆怎么执行《海上交通安全法》,大家可以等着看这场大戏开锣了。

(作者为台湾国际战略学会研究员,法国博士,国战会专稿,本文授权与洞传媒国战会论坛、中时新闻网言论频道同步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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