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光社区细部计划案 退回
北市华光社区开发案争议多时,都市计划委员会9日审议细部计划案,但多数委员对居民安置、增额容积价金分配,和文化价值的评估等仍有疑义,最后决议退回此案,并要求重新研议。
华光社区细部计划案范围约5.62公顷,多数为国有地,都发局原规画由中央取得的特定专用区(二)、(三),可由开发商购买增额容积将容积率从225%提高到400%来开发,贩售容积的收入由市府和中央均分。总面积约1.1公顷的特定专用区(四)、(五),则计划作社会住宅,并优先安置符合资格的原住户。
此案过去历经都委会3次大会、3次专案小组的讨论,仍未通过。昨日有居民不满表示,他们和绍兴社区的历史背景完全一样,为什么对方可以被纳入公办都更,他们要背负不当得利、被告?
多位委员认为,市府要和中央平分出售容积的价金,但后续的居民安置或历史建筑维护等,却都由市府负担,这样的分配似乎不合理。另外,社会住宅预定地附近还有历建,恐怕无法如规画去兴建。
都委会最后决议将此案退回都发局,主委、副市长林钦荣表示,市府取得的回馈地仍会作公共住宅,但对于租金、居住时间等,应在都市计划书里载明。但对于基地位置应该再研究。至于容积价金,应该指定挹注在公宅或维护古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