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车关」骗学妹脱衣画符 色学长硬上判刑!第二次无罪

▲图为示意照,无关本案。(图/翻摄pixabay)

社会中心台南报导

林姓男子2016年透过LINE骗同校学妹,瞎掰对方遭遇劫难,要求学妹脱掉衣裤让他画符咒、再帮他打手枪,才能化解,隔天学校大楼储藏室性侵学妹得逞。台南地院法官认为林男有悔意、愿赔偿被害人,判刑3年6月,可上诉。

判决指出,林男知道学妹(以下称A女)并没有和他交往以及发生关系意愿,仍利用A女相信并且害怕鬼魂厄运心理,2016年10月2日,在LINE上骗A女说她近来会遭遇和车祸有关的劫难(以下简称车关),必须用特别的方式化解,方法是A女必须脱掉衣裤,由林在她身上画符咒,A女再把精液弄出来。

A女为避免遭受厄运而上当,隔天早上,在位于台南市的学校行政大楼一楼某间储藏室里,让林男以性器接合的方式,违反她的意愿而发生性关系1次。法官认为,林男的行为同时构成应该被严厉惩罚因素原本应量处重刑,但考量到林在犯罪时是学生,完全没有犯罪记录,加上有强烈悔意、愿赔偿对方,因此量刑3年6月。

林男又在同年10月26日早上,在学校G栋大楼男厕所里,违反A女意愿再和她发生一次性关系;他辩称,「这一次我并没有用化解车关的事由骗A女,我只是单纯问她『可不可以再一次』,完全没有提到车关,A女就直接回答『你都敢约了,我为何不敢去』。所以我认为这一次我不是用诱骗的方式让A女同意发生性行为。」

开庭时,A女针对此一问题回答「太久了,记不起来」、「没有印象」、「不知道、太久了」。对于林男第二次是否违反学妹的意愿,法官认为这部分证据强度还没有达到「确信被告犯罪」的程度,所以判决被告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