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署拟征收炭费每吨100元 民团批对炭排大户收费避重就轻
民团今与跨党派立委呼吁环保署制订炭定价,并征收碳税及炭费,以减少炭排放量。(林缙明摄)
各国陆续订出2050年净零碳排目标,环保署日前提《气候变迁因应法》草案,新增「碳费」征收机制,透过提高排碳的成本,形同减碳,不过,绿色和平质疑,草案未包含碳税征收时间、费率、课征对象及课征原则,且每吨仅收100元炭费,根本无法达成台湾2050减碳5成,更遑论是净零碳排,学者及跨党派立委呼吁,明定征收碳税与炭费,才能达到减少炭排的目标。
环保署去年7月与英国在台办事处合作,委托伦敦政经学院作出「台湾探定价选项」报告研究,报告中明确建议探定价必须有清楚的路径,从每吨10元美金起跳,逐年增加到2030年98元美金,以有效降低整体碳排放量。不过,环保署目前仅订定每公吨100元炭税,遭质疑环保署对炭排大户收费避重就轻。
民进党立委洪申翰表示,制定炭定价,目的就是要将排炭行为对环境及社会造成的冲击货币化,进一步计算每一顿炭的真实成本,因此主张应征收有效炭费。
洪申翰说,不见得要把费率订进母法,但要订定费率原则及征收对象,以至于接下来费率订定子法时,有明确的依据依循。民众党立委蔡壁如也认为,短期内可以立即课征「炭费」,但炭费是环保署专款专用的小金库,长期仍应课征「炭税」,以达到环保减炭及产业升级等目标
时代力量立委陈椒华表示,从近日藻礁议题来看,最简单的减炭方式就是中南部减污减炭,麦寮天然气站不同于中油三接,已经有工业港,应该尽速送环差,以利加速推动兴建接收站,是减少中南部空污及减炭最有效的方法。
中研院研究员萧代基建议,应把2050年竟零排放目标纳入母法,并明订征收碳税与炭费,全面征收,毕竟炭税跟费是美国及欧盟都要做的事,如果我们没有做,未来恐会影响台湾出口贸易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