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权下的宪政性并不存在

所谓宪政顾名思义就是宪法之政。没有「权为民所赋」的既要限制公共权力又要保障个人私权成文宪法,「宪政」二字从根本上是无从谈起的。然而,最近几年来,回到中国传统历史文化的有限资源里面,去寻找救国救民、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再一次成为学术文化界的一种时髦风尚。在这方面,表现得最为出奇制胜的,是以儒家宪政主义者自居的秋风

摆放在中国历史文化长河里面进行定位研究,承上启下的董仲舒其实并不是一位纯粹的儒家,更不是所谓的天道宪政主义者;反而是一位综合利用儒家、墨家道家法家阴阳家、杂家名家纵横家兵家小说家等诸子百家共同创造的文化财富,却偏偏走向与汉武帝狼狈为奸地统一垄断国家话语权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共治合谋体制的天道专制主义者。

利益集团提供价值

1949年以后,中国传统的「天地亲师」的天道专制主义的身分等级和社会秩序,以及与其相配套天尊地卑、政教合一宗教神圣化的阴阳气场价值体系,并没有因为新一轮改朝换代的暴力革命而化解根除,反而转换成为一个阶级绝对镇压另一个阶级的「阶级斗争为纲」。与其相配套的以非农业户口与农业户口严格画线的户籍制度,以及由此而来的城乡二元结构计划身分与计划经济;迄今为止依然保持着既二元对立、一元绝对又政教合一、官商合一的身分等级和制度歧视,从而为合谋共治的特殊利益集团丧心病狂地垄断掠夺公私财产,提供了根深蒂固的价值共同体和制度共同体。

在中国传统「基本框架确实是皇权制」的「共治体制」中,是根本不存在「一定程度的宪政性质」的。道理很简单,所谓宪政,顾名思义就是宪法之政。没有「权为民所赋」的既要限制公共权力又要保障个人私权的成文宪法,「宪政」二字从根本上是无从谈起的。依据超人力无法验证、无法量化、无法操作的「只有儒者能够理解」的「天意」;而不是依据以人为本、人为设计的「权为民所赋」的成文宪法,来表现「限制绝对权力的意向精神」的儒生群体,归根到底是反人道、反文明、反法律、反宪政的。(摘自《经济观察报》2011-7-15,作者张耀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