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菜刀讨200万退休金 离婚15年父要儿女扶养:你们年薪百万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桃园市64岁的王姓男子郑姓前妻育有一对儿女,现今皆已成年且年薪都超过百万,患有糖尿病的他只依靠荣民之家每月发放的1万4150元维生实在有困难,这才提告要求儿女负起扶养责任。桃园地院法官认为,王男虽然没有完全尽到保护、教养子女的责任,但确实养育孩子们17年,因此判儿女每月须分别给付他3000元扶养费

王男主张,郑女生儿子就辞职在家专心照顾,直到女儿出生才开始担任保母工作,期间家中庞大经济压力都落在他身上,除了本职工作外还得利用下班时间或休假兼差,最后因为太操劳罹患肾脏病才辞去计程车司机的兼职,「孩子们出生后我给过他们压岁钱,帮缴过保险费、健保费,也曾买电脑礼物或陪同就医、上下学。」如今自己陷入无法维持生活窘况,纵使夫妻俩已经离婚,子女还是须负起照顾责任,并分别在每个月支付8000元、7000元的扶养费。

▲王男要求与前妻所生的一对儿女给付扶养费。(示意图/记者周宸亘摄,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对此,王男的儿女反驳,父亲尚未离婚前就对家人漠不关心,是母亲长期兼差补贴家用并将两人拉拔长大,「有一次他为了讨回暂时存放在妈妈帐户里的200万退休金,还挥舞菜刀要求,把我们吓了一跳。」且父母离婚至今已经15年,双方根本毫无互动,「他在新庄应该有足以维持生计的房产,所以希望能免除我们对他的扶养义务。」

不过,桃园地院法官认为,王男年老患病确实求职不易,名下的房产其实只是几坪大的公同共有土地,无法利用或居住,虽然他在子女成长过中确实没有完全尽到保护教养之情,但也整整扶养了17年,如今要完全免除子女的扶养义务或是按照他的要求给付7、8000元扶养费都有失公平,最后裁定将扶养费金额缩减至每人每月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