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食物中毒案倍增 食藥署曝王品2分店最重罰則

食药署副署长林金富(右2)说,今年第1季的食物中毒案件通报数达446件。记者赖昀岫/摄影

近期食物中毒案件频传,包含王品旗下初瓦台北西门店、向辣和牛麻辣锅西门店、八方云集北投公馆加盟店、新庄颐品饭店等多家餐饮业者均在列,卫福部食药署证实,今年第1季的食物中毒案件通报数达446件,和近3年同期相比几乎翻倍,如果王品案经调查确认是经由厨工污染所导致的食品中毒事件,最重可开罚新台币2亿元或废止营业登记。

外界关注王品旗下2餐厅的食物中毒案件,目前累计疑食物中毒的客人为82例,卫福部疾管署副署长曾淑慧昨表示,初步检验为诺罗病毒所致。食药署副署长林金富说,地方卫生局已对患者检体与厨工采样。

食药署统计,去年1至3月食物中毒案件数为210件、患者1600人,常见的通报原因以病毒籍细菌性为大宗,林金富表示,近3年第一季食物中毒案件介于200至300件,人数约1500至2500人,而今年光是第一季就已经有446起、2504人受影响。

有医师认为是员工因肠胃炎抱病上班所致,林金富指出,厨工或食品从业人员如有不适症状,就应该要请假不得上班,会这样规定就是怕有传染病,稽查若属实,可依照食安法开罚,以诺罗病毒为例,还会采检厨工的肛门拭子,有呕吐会检验呕吐物,厨房工具也都会做采样。

林金富说,如民众在用餐后出现症状,且在体内验出病毒,具有因果关联性就可以移送至检调办理,过去地方卫生局都有移送纪录,民众去餐厅用餐后有不适都可以通报,今年通报数看起来特别多,可能是因为近期相关报导增加,民众会提高警觉,有通报、提早介入是好事,不过调查时间快则1周,时间长一点的可能需要1个月。

林金富说,如果本案经调查确认是经由厨工污染所导致的食品中毒事件,则违反食安法15条第1项第4款,可依同法第44条处新台币6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罚锾;情节重大者,并得命其歇业、停业一定期间、废止其公司、商业、工厂之全部或部分登记事项,或食品业者登录;经废止登录者,1年内不得再申请重新登录,若情节严重者,则可依同法第49条移检调办理。

当认定为食品中毒案件,依照食安法第49条规定,情节重大足以危害人体健康之虞者,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8000万元以下罚金;致危害人体健康者,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1亿元以下罚金。犯前项之罪,因而致人于死者,处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2亿元以下罚金;致重伤者,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1亿5000万元以下罚金。

林金富提醒,入秋到春末是诺罗病毒好发的时节,病毒宿主是人,会传递到即食食品,极少量的病毒就会引起症状,所以要格外注意员工健康;仙人掌杆菌则常见于炎热的天气,这类细菌性会在食品上生长,当保存不当或污染,要避免交叉污染,其余如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细菌,也容易引发食物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