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正义两法拍板 扩大公益出租认定
政院官员指出,住宅法主要重点是扩大公益出租认定范围,纳入崔妈妈等社福团体,一旦转租给符合租金补贴申请条件房客或弱势者,住宅所有权人或房屋纳税义务人,就会被认定为公益出租人,并可享所得税、地价税及房屋税减免。外,为鼓励加入公益出租,该次住宅法修正也将增订公益出租人租赁契约及所得资料,不得作为综所税、地价税及房屋税查核依据,并排除税捐稽征法「税捐未于规定期间内申报,核课期间为七年」规定。
对修法后的效益,内政部评估全台湾87.6万出租房东受惠。国土署长吴欣修指出,目前租金补贴已受理47万户持续审查中,今年有望超越原先设定50万户的政策目标,且评估预算300亿元的银弹仍足。吴欣修强调,该次修法主要是为解除房东的疑虑,确定政府不追税、不查税态度,以此鼓励房东站出来登记公益出租人,让更多租屋族能受惠补贴。
至于危老条例,政院官员表示,以往受国产法跟地方法规定,要经过议会通过,未来符合一定条件下,且没有重大公共建设计划土地,县市政府可以直接加入危老机制,加速活化。
吴欣修也坦言,目前国有地都是与住都中心合作推动危老,但实务上,地方政府在推动危老经常会夹杂零星的公有地,受限于土地法规定,县市政府要处分公有地都需要经民意机关同意,增加危老的作业时间,这次修法后就能加快速度。
据了解,同样备受关注的土地法还有公寓大厦条例修正草案,因为牵涉较为复杂,仍需要进一步讨论修法细项,本周行政院会将不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