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款的钱都去哪?社工「完整解答」打脸酸民:不可能黑心

网搜小组/综合报导

花莲6日发生强震,各企业也接力捐款,但有人就好奇「这些捐款究竟能不能送到灾民手中?」对此,曾承办台风莫拉克、高雄气爆等救灾社工就说明捐款的运用方式,「这是很严肃的问题,不希望趁猎心喜的酸民刻意要挑起这议题引战,国难当前,酸民乱版只要几秒钟,但是澄清跟回应却要很长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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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不才,是个领很少钱的社工,承办过莫拉克,高雄气爆等等的救灾经验,高雄气爆有7成以上的收据跟捐款是我负责开立跟经手的,应该可以回答这个问题,不相信的欢迎在社工版以及高雄版搜寻我的文章

台湾灾害捐款究竟都如何使用?

这是很严肃的问题,不希望趁猎心喜的酸民刻意要挑起这议题引战,国难当前,酸民乱版只要几秒钟,但是澄清跟回应却要很长一段时间,拜托不要东传西传东推西推一堆胡诌的言论。

加拿大籍香港夫妇从花莲云门翠堤大楼抬出,慈济人员在旁助念。(图/记者季相儒摄,下同)

台湾的捐款运用方式大概是这样,现行台湾政府单位为统筹运用各界捐助善款并符合社会责信,执行机制会是由政府单位主导成立捐款管理会,并邀请一定比例的民间团体、专家学者及灾民代表担任委员,以委员合议制的方式,由需求单位提案向捐款管理会争取经费,再由管理会决定是否提供经费供需求单位运用。

即使申请经费的组织为灾后特别成立的重建推动委员会,要动用民间捐款仍然需透过捐款管理会的审查后才可据以运用。

以实例说明捐款管理会的运作机制,921地震发生后,中央政府为管理运用捐款,2009年由行政院邀请社会人士与相关单位并聘请社会贤达组成财团法人九二一震灾重建基金会,统筹管理运用来自各界的爱心捐款(921&88数位典藏,2011)。

▲位于花莲市中心的统帅大饭店进行拆除。(图/记者季相儒摄)

莫拉克台风后,因公益劝募条例已订定,县市政府均为当地的劝募主管机关依法可开设赈灾专户受理各界捐款,因此从中央到各受理捐款的单位,若属于直接受影响灾区县市(如前高雄县屏东县),均以设置捐款专户管理会的方式管理捐款,未受影响但协助收取捐款之政府机关(如台北市台中市彰化县等),则多以指定捐款的方式将款项捐助至受影响灾区县市 (921&88数位典藏,2014)。

类似的捐款管理机制同样被运用于2014年的高雄八一石化气事件及2015年所发生的八仙乐园粉尘暴燃事件。

简单来说,台湾现行的法令规定,捐款只能用在非法定救助项目上面且必须专款专用;今天法令规定要办理灾害救助跟给法定的救助金,即便民间捐了100亿元,政府一样不能够用善款运用在法定的救助事项上面。

▲花莲强震,云门翠堤大楼倒塌。

然后今天当一个捐款单位收取捐款,必须依法进行「征信」,也就是公告收支情形,定期要呈报卫生福利部以及县市政府网页民众查询,也必须接受民间检核,例如高雄市的气爆捐款征信网页。

当收取捐款之后,地方政府会组成所谓的「捐款委员会」(如高雄市的范例),这捐款委员会是地方政府、灾民代表、非营利组织代表以及相关成员及社会贤达组成,今天要运用捐款做任何事情,都必须透过捐款管理会去申请跟核发。

例如社会局想要发受灾慰助金,必须要写计划跟捐款管理会申请,通过后才能运用;工务局想要盖纪念公园,要写计划申请;经发局要进行商圈复苏,也要写计划去申请。

只要没写计划,只要没有通过捐款管理会审核,一毛善款都不能使用。此外,只要是法定预算必须要执行的项目,一毛钱都不能够运用善款支应,例如道路坏了,依法就是要用公务预算修补,你就不能运用捐款去出这笔钱。

▲警消领取物资。

至于钱用不完怎么办?以921的例子来说,政府最后将所有善款转捐入半官方的「赈灾基金会」,历年来有些中小型灾害并没有民众捐款,但民众仍然有许多法定救助事项以外的救助需求,这时候赈灾基金会就会利用历年存起来的钱以及利息来协助灾民使用,当然一样要写计划以及符合补助规定(可参考赈灾基金会)。

莫拉克过去10年了,各县市各非营利组织也收了不少捐助款,中央就要求各县市将没用完的捐款通通缴回赈灾基金会,要提供未来的灾害使用;其他各县市收的专款费用,大多都会是询这模式办理。

所以简单来说,政府运用捐款不敢保证全部符合民众期待,但绝对不会黑心,绝对不会乱用,也绝对不可能中饱私囊跟获取私利。请各位乡民放心,也千万不要以讹传讹乱传讯息,这只是让基层工作者更加心寒而已。

若对更详细资讯有兴趣的读者请参考mounter的另一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