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他「手在棉被一直动」…女儿一早哭诉「下面好痛」母怒告 色叔叔惨了

小花信任黄男性侵,向母亲哭诉「下面好痛」,小花的姊姊也控诉受害。(示意图,非新闻当事人/123RF)

记者罗志华台北报导

新北市女子凡凡化名)2015年间,与黄姓男子相识结为干兄妹,4个孩子与黄男相处融洽,不料黄男竟于2018年中秋前夕某晚,在凡凡面前指侵她10岁的女儿小花,隔天一早凡凡听小花哭诉「下面好痛」,气得对黄男提告。士林地院依妨害性自主,判黄男7年4月徒刑,上诉高院驳回,日前再判黄男应赔凡凡母女共40万元。

黄男与凡凡来往期间,时常到她住处过夜,后来凡凡离婚从三芝搬到淡水,黄男仍持续探访,期间与4个小孩互动亲密,对凡凡的2个女儿小如、小花更是疼爱有加,时常将她们抱到腿上,偶尔还抱在一起睡;凡凡见黄男与小孩相处融洽,本来也相当放心,直到那一天…。

黄男于2018年9月22日晚间,到凡凡家中喝酒,醉后称要小睡醒酒,并指定要抱着小花一起睡,当时凡凡和小如、小女儿睡在床上,黄男则与小花打地铺但凡凡见黄男抱着小花时「手在棉被内一直动」,惊觉不对劲赶紧叫黄男离开,隔天一早询问「叔叔有没有摸妳?」,小花才向凡凡哭诉,「叔叔的手和手指伸进我裤子里,好痛」,让凡凡气得报警,并于2018年11月间到医院验伤,在小花的处女膜发现旧撕裂伤。

侦讯期间,凡凡的大女儿小如也出面控诉,指她在小学3升4年级期间(2016至2017年),曾三度遭黄男指侵,其中一次黄男在客厅里,以公主抱让小如坐在腿上,并伸手进她裤子里,让她觉得很不舒服,之后也有告诉妈妈

黄男于庭上辩称,他2018年中秋节前2天,看凡凡将小孩关在阳台,还不让孩子们吃东西,便因管教问题与凡凡吵了一架,之后没再去过她家,没多久竟被指控性侵,让他觉得莫名其妙。黄男律师则称,小花指控当下,凡凡就在旁边,黄男根本不可能犯案,且当时盖着棉被,凡凡又如何能确定黄男性侵小花?且小花证述时,许多问题回答「忘记了」,她的证词显然有瑕疵

士林地院审理认为,黄男主张的吵架时间,距凡凡11月报案过了2个月,难以想像凡凡会不顾女儿名节,又背负诬告风险去诬陷黄男,且凡凡、小如、小花母女3人,皆否认有将弟弟关在阳台的事情法官不采信黄男说法。

小花指控黄男部分,法官虽认为小花的证词有些许前后不一,但考量小花年幼,审理时无法连续描述遭性过程,应属合理,且小花平时与黄男相处融洽,没有诬陷他的动机,另外,母亲凡凡也证称看到黄男「手在棉被内一直动」,更有医院验伤单为证,认定黄男对小花犯行明确,应予定罪

至于小如控诉黄男部分,内容皆只有她一人证词,且检察官于庭中诘问时,小如说词反复,也与凡凡证词有所出入,法官认罪证不足,判无罪。

士林地院最后以黄男对小花的犯行,依对未满14岁女子犯强制性交罪,处7年4月徒刑,高院驳回黄男上诉;民事部分,判黄男应赔女儿小花30万元、母亲凡凡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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