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读/开放6岁以下儿童进投票所 身心障碍者可请陪同人代投
▲立院三读选罢法修正草案,6岁以下儿童可陪同家长进入投票所。(图/记者屠惠刚摄)
立法院会17日三读通过《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条文修正草案,明定未来选举人可以带其照顾的6岁以下儿童进入投票所,此外,若身心障碍者不能自行圈选选票,可依其请求,由家属或陪同的人,依据本人意思,协助或代为圈投。
为营造友善投票环境,立法院会17日三读通过《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条文修正草案,参考《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不得使6岁以下儿童独处的规定,增列选举人及其照顾的6岁以下儿童,可以进入投票所。
此外,为使身心障碍之选举人得依意愿选择家属以外之人陪同行使选举权,三读条文也规定,若身心障碍者不能自行圈选选票,可依其请求,由家属或陪同的人,依据本人意思,协助或代为圈投。
三读条文明定,总统、副总统选举,应视选举人分布情形,就机关(构)、学校 、公共场所或其他适当处所,分设投票所。投票所应选择具备无障碍设施之场地,若无符合规定之无障碍场地,应使用相关辅具或器材协助行动不便者完成投票。
条文规定,选举委员会应视场所之无障碍程度,适度增加投票所之工作人力,主动协助行动不便者 。
此外,三读通过条文中也增订,投票进行期间,穿戴或标示政党、政治团体、候选人旗帜、徽章、物品或服饰,不服制止者,及干扰开票或妨碍他人参观开票者,主任管理员应会同主任监察员令其退出投开票所。
条文规定,除行动电话之外,智能手表及平板电脑等各式器材也具有摄影功能,除执行公务外,任何人不得携带行动电话或具摄影功能的器材进入投票所,但已关闭电源的行动装置,则不在此限。
民进党立委赵天麟表示,在总统公告之后,家长及其照顾的6岁以下儿童,就可以一起进入投票所,如果中选会正式宣告,6月将在高雄进行罢免案投票,就可以适用这项法律。
其他人也看了这些...
►朱立伦吁扩大纾困规模:现金必须以最快速度到达产业手上►国民党邀夜市代表发声:快倒光了才发酷碰券...现金纾困才有用!►行政院喊话:朝野合作通过特别预算 「再拖更多人受煎熬」
►苏贞昌:1035亿救命钱直接「现金补贴」 已协助300万民众►龚明鑫再轰国民党:月收20万者「我们要纾他什么困?」►「国民党搞混纾困、振兴」 蔡英文曝增加消费的最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