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支口红塞袋子称忘记结帐 粗心女「没撕感应条码」救了自己

记者黄翊婷台北报导

许姓女子去年10月5日下午2时许前往新北市某知名大卖场购物,并将两支口红、一瓶喷剂、一瓶辣油放进自备的袋子内,被店家质疑企图偷窃,双方告上法院;她强调,是因为推车的缝隙太大,担心商品掉落才会先放进袋子里,只是忘记拿出来结帐而已。高等法院法官认为,许女如果有意偷窃,应该会拆除包装或撕除感应条码,最后采信她的说词,维持一审判决无罪,驳回检方上诉。

▲许女挑选两支口红并放进自己的袋子里,差点被当成贼。(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与本案无关,下同)

检方认为,黄姓证人曾目睹许女「动作很快」地将口红放进红色提袋内,显然是为了遮掩窃盗行为,况且如果真的是担心商品掉落,为何连辣油也要一起放进去;再者,许女为智识成熟的成年人,也不是从来没有前往大卖场消费经验,应该知道如何避嫌,而不是等到防盗警铃大响才辩称是忘记结帐,希望法官能撤销一审判决,做出更适当合法的判决。

但许女出庭接受审理时强调,该卖场与药妆店不同,没有小提篮可以装,她原本将口红、喷剂放在推车里,结果因为缝隙太大,其中一支口红的一角就掉出推车外,这才决定将这些体积较小的商品收进自备的提袋里,想说等一下要一起结帐,而且她的袋子一直都是打开的状态,并非刻意偷窃,真的只是忘记结帐而已。

▲许女担心口红从推车掉落,却忘了在结帐时拿出来一起算钱。

高等法院法官认为,许女放在袋子里的口红长约9公分,底面积长、宽各将近3公分,而推车底部的不锈钢格网每格长、宽各3公分,比口红长度略长、宽度略宽,的确有可能导致商品掉落,加上喷雾的体积与口红差不多,可见许女的说词并非不无可能。

法官接着指出,从发票收据看来,许女其实经常前往该卖场光顾,假如她真的有意偷窃,应该会把商品上的包装、感应条码撕除,或设法隐蔽这些未结帐的商品,而不是直接和已结帐的商品一起放在推车内,还直直走过防盗感应门,因此认定她没有窃盗的意图,最后维持一审判决无罪,驳回检方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