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芃》对七位大法官的疑虑
第一是在专长上面,偏重在宪法类及民事法类,有点不够广泛,尤其欠缺财经跟金融方面的专长。
第二是过度集中在台湾大学,7位里面有5位是台湾大学,将来在做法律解释时,可能见解太接近,考虑的层面不够广泛,也给社会大众有近亲繁殖之虞。
第三是有多位政治立场鲜明及意识型态狂热者,这些人解释的法律将产生更多的疑虑及争议,甚至造成族群的撕裂与对立,进而引发社会动荡与宪政危机。
第四是宪法增修条文明定:司法院大法官任期8年,不分届期,个别计算,并不得连任,从立法精神来看文义,就是不希望担任大法官的期间太久,简单讲就是「禁止久任大法官一职」;如果要从宽认定,间隔期间应该要间隔1个届期8年。
举康世儒当选无效案例,康世儒当苗栗县竹南镇第14及15届镇长,15届镇长任期未届满,他参选立委,顺利当选;当第16届镇长出缺时,他再参与补选,也顺利选上,中选会认定他的当选没有问题,但他的竞选对手告到法院去,法院判决康世儒当选无效且定谳。理由是他虽然任期有间隔,可是届期是接续,而法律上是禁止担任一个职务太久。从这个角度,大法官如果要再任的话,从宽来看也至少要间隔1个届期8年。
第五是一般人民对司法院及对大法官的期待是什么?应该是超然的、独立的、公正的、能够杜绝弊端及平息争议。但大法官被提名者中,有积极争取连任或再任者、有政治立场鲜明者、有意识型态狂热者,这些人完全不符合社会大众对大法官的期待。
第六是大法官被提名者中,有亲属是立法委员,且是在法制委员会,未来在释宪上会不会有相互讨论的情形,这也会让民众产生疑虑。
第七点是在个案上,我们行政诉讼性的胜诉率非常低,尤其在税务的诉讼胜率更低。就算你打赢了,撤销原有的处分,税务机关重新开一张税单来,凸显行政权独大且不尊重司法权的情况,大法官在未来会怎么看待这种侵犯百姓权益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