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3点备料太吵 早餐店判赔20万「8点前禁营业」
▲早餐店开立在住宅区,备料声太大扰邻挨告,法官判8点前禁营业。
桃园陈姓妇人经营早餐店,每天凌晨3点开始备料,但住在隔壁的张姓邻居觉得早餐店的声音吵得他精神衰弱,气得对妇人提告;桃园地院判决早餐店老板娘败诉,除赔偿20万外,晚上10点到早上8点这段时间还不得营业,附近同业都跳出来替早餐店叫屈。
台湾处处可见早餐店,但陈小姐的早餐店却因为隔壁邻居检举,被迫要到上午8点才能开门。遭告店家受访时说,「搬出来他也不放过你,因为对方那个人不是说很好应付,就是年轻人,他就一直要我们的钱,要我们赔偿。」
桃园张先生指控,住家隔壁陈姓妇人开设的早餐店凌晨备料时声音吵杂,吵到他「冻未条」,除长期失眠还出现神经衰弱、头痛等症状,气得一状告上法院。结果判决出炉,法官判早餐店从晚上10点到早上8点这段时间不得营业。
由于陈姓妇人的早餐店开立在住宅区,早上6点就开始营业,凌晨3点就得开始进货备料,依照法官判决,同等要早餐店关门,附近同业也纷纷跳出来替陈姓妇人喊冤。「(20万)有点无理,觉得都没有在顾邻居(情面)。」
环保单位实际上门稽查发现,早餐店的噪音都有在合格边缘,但早餐店每天凌晨3点多开始切菜备料,长时间在夜晚发出声响,构成妨碍他人生活安宁,法官也判处陈姓妇人必须赔偿20万元。(新闻来源:东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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