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3点备料太吵 早餐店判赔20万「8点前禁营业」

早餐店开立在住宅区备料声太大扰邻挨告,法官判8点前禁营业

地方中心桃园报导

桃园陈姓妇人经营早餐店,每天凌晨3点开始备料,但住在隔壁的张姓邻居觉得早餐店的声音吵得他精神衰弱,气得对妇人提告;桃园地院判决早餐店老板娘败诉,除赔偿20万外,晚上10点到早上8点这段时间还不得营业,附近同业都跳出来替早餐店叫屈。

台湾处处可见早餐店,但陈小姐的早餐店却因为隔壁邻居检举,被迫要到上午8点才能开门。遭告店家受访时说,「搬出来他也不放过你,因为对方那个人不是说很好应付,就是年轻人,他就一直要我们的钱,要我们赔偿。」

桃园张先生指控住家隔壁陈姓妇人开设的早餐店凌晨备料时声音吵杂,吵到他「冻未条」,除长期失眠还出现神经衰弱、头痛症状,气得一状告法院结果判决出炉,法官判早餐店从晚上10点到早上8点这段时间不得营业。

由于陈姓妇人的早餐店开立在住宅区,早上6点就开始营业,凌晨3点就得开始进货备料,依照法官判决,同等要早餐店关门,附近同业也纷纷跳出来替陈姓妇人喊冤。「(20万)有点无理,觉得都没有在顾邻居(情面)。」

环保单位实际上门稽查发现,早餐店的噪音都有在合格边缘,但早餐店每天凌晨3点多开始切菜备料,长时间在夜晚发出声响,构成妨碍他人生活安宁,法官也判处陈姓妇人必须赔偿20万元。(新闻来源:东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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