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魔女警专吃窝边草 绿光警夫忙抓包怒求偿200万
▲图为示意图,无关本案。(示意图/CFP)
高雄一名女警几年前和池姓同事外遇被丈夫抓包,未料去年竟又和另名郭姓同事出轨。陈夫发现后气得要对方赔偿70万元,并签下和解书保证不再和妻子来往,不然就要赔200万元,但3个月后却又被他发现两人互传暧昧简讯还相约见面,气得他愤而诉请离婚,并向郭男求偿。桥头地院审理后判郭男应赔20万元。
判决指出,陈夫于106年5月30日发现妻子和郭姓男同事互传咸湿简讯,一问之下,妻子坦承和对方发生关系。陈夫要求对方赔偿70万元,签下和解书并要郭男承诺不再和妻子联络,否则要赔偿违约金200万元,但同年9月却又被他发现,两人又互传暧昧简讯,甚至相约到台南的汽车旅馆见面,气得怒告郭男违反和解书第5条「乙方不得主动联络甲妻」的约定,求偿200万元。
郭男辩称,之所以会签下和解书是因为当时他去对方家中谈判时,看到陈女被殴打受伤,而两日后她又以死相逼,他才被迫会签下和解书,而这次是由陈女主动联系他,因此并没有违反主动联络的约定,两人也根本没有相约要去汽车旅馆,只是因为对方要去台南捐血,才会相约在台南碰面。郭男还说,106年7月时收到陈夫简讯「离婚协议书早签好了,这几天要去户政办理,家庭被你毁了,还说什么祝福?」让他误以为两人已经离婚,才会跟陈女继续联络。
法官不采信其说词,认定郭男签下和解书是为了换取陈夫的不追究,而「乙方不得主动联络甲妻」这条约定,是为了防止两人再次往来,以免他再次破坏陈夫家庭,因此就算陈女主动联络,他也应该置之不理,但法官虽认定郭男应负违约责任,却也认为200万元的赔偿金额过高,因此判他应赔偿陈夫20万元,而陈夫不服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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