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酒后顺山路「滑行」机车撞伤人无罪 逆转改判3个月
▲温男酒后骑上机车,在没发动的情况下顺着山路滑下,撞伤另一名叶姓机车骑士后坚称自己没有酒驾,只是在「滑行」。(示意图/内政部提供,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新北市68岁的温姓男子去年7月与朋友在山上喝酒,之后在没发动机车的情况下顺路「滑」下,没想到却撞上对向的叶姓骑士,一审法官认为「滑行」并非驾驶,因此判决无罪。检方上诉后,高等法院日前裁定,温男当时确实是在「操控」车辆,仍构成驾驶的行为,逆转改判3个月徒刑定谳。
判决书指出,68岁的温男去年7月骑车到树林区山上的凉亭与友人喝酒聊天,事后醉醺醺地骑上机车,在没有发动的情况下顺着山路往下滑,没想到却不慎撞上对向车道的叶姓骑士,双方都倒地受伤。警方检测发现温男酒测值高达1.15,但他坚称自己没有酒驾,只是「滑行」而已。
新北地院一审认为,温男当时只是坐在机车上「滑行」,并非法律规定的驾驶动力装置「运作中」的交通工具,因此不构成酒驾要件,今年5月判决无罪。但检方不服结果提出上诉。
台湾高等法院日前裁定,当事人酒后「操控」交通工具在路上移动,即使没有发动引擎,对其他用路人来说仍可能造成危险,但考量到温男近日因中风身体左半边无力,逆转轻判3个月有期徒刑,且得易科罚金9万元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