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夜班遭暴力性侵到小便失禁!被认「平行事件」 法院打脸了

▲女夜班员工厕所惨遇暴力性侵。(图/翻摄pixabay)

记者董美琪综合报导

大陆一起「值班期间遭性侵算工伤吗?」事件判决,引起关注,大陆湖南一名在公司配电间总机房值班的小芳,去年3月晚间上厕所时,在配电间走廊遇到男子阿强暴力性侵。小芳竭力反抗,大声呼救,该男子逃离现场但小芳因此身心严重,包括精神失常、小便失禁等,她到多家医院就医,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诊断为经历创伤后的反应。公司提交关于小芳的工伤申请,却遭不予认定,小芳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

小芳的律师称,她在公司值班时遭遇暴力性侵,虽然性侵未遂,但身心受到极大摧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应认定为工伤,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却认定「非工伤」,显然适用法律错误

被告市人社局则回应,原告小芳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遭受他人性侵,不是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的暴力伤害,属于工作以外的意外事件。小芳精神失常与遭受他人性侵是否有关,无法证明,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

市人社局称,阿强与小芳在工作上没交集,犯罪对象是随机的,因此此案与《工伤保险条例》中要求的「因履行工作职责」导致伤害无关,是平行发生的事件,不存在因果关系

不过,法院审理后认为,劳动者「上厕所」是必要合理生理需求,与劳动者的正常工作密不可分。本案中,小芳受害地点属于履行工作职责的合理活动范围,可以认定为履行工作职责的延伸。值班的时间为夜晚,值班的地点为配电间机房,公司保安措施不到位,给阿强暴力性侵提供条件

阿强实施性侵的时间、地点、对象是随机选择,说明该行为并非因小芳与阿强之间的个人恩怨而引起。也就是说,如果小芳没有值班,就不会受到性侵伤害。法院近日因此判决,撤销市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要求其重新作出工伤认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