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怀孕5个月被辞退 曾为保工作选择打胎
贵州贵阳的赵女士在当地一家服装店工作了有5年半,现年34岁的她近日却被老板辞退,理由竟然是她怀孕了!
怀孕后突遭辞退
赵女士今年34岁,在当地一家服装店工作,现已怀孕五个月。
5年老员工怀孕5个月,被公司无情辞退,女子曾为保工作选择打胎(来源:original)
两个月前,她接到店老板的来电。赵女士说:“老板担心她长时间久站,会影响肚子里的孩子,所以让我不用再来上班了,意思摆明了就是要辞退我。”据悉,赵女士的上班时间比较长,且经常到了23、24时午夜的点才下班。怀孕后,她的身体本来就很重,站久了脚自然就会更肿。赵女士告诉采访记者,怀孕后自己请了三次假去检查,老板不仅扣了赵女士的工资,最终还打电话给赵女士,辞退了她。
曾为保工作选择打胎
听到老板下了“逐客令后”,赵女士很心寒,今年自己已34岁了,属于高龄孕妇,而自己之前也曾为了工作有过打胎。
早在两年前,赵女士就怀过一次孕,当时店老板就找她谈过话。“她说你条件不好,没有资格要这个孩子, 给她二选一,要么你就要工作,要么你就要孩子。”
赵女士说,最终她自己选择了工作,花了两万元将孩子拿掉了,为此她也是万分后悔。直到今年1月,赵女士再次有了身孕,但没想到的是,这次竟然因为怀孕而被店老板开除了。
赵女士对此非常苦恼,自己已经34岁,要孩子这件事她等不了,也不可能再等了,她希望服装店老板能给她一个说法。当采访记者和赵女士一行来到她工作的这家服装店后,店老板面对镜头却推脱不愿接受采访,称自己愿意接受司法途径。
当地采访记者随即向贵阳南明区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反映了情况。
监察员袁举宏在了解了赵女士的基本情况后,建议赵女士先去劳动执法大队做一个书面投诉。
袁举宏也表示,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会对涉事服装店进行监察。同时他们也告知赵女士,国家对怀孕的女职工出台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孕妇在怀孕期间不得被辞退,如果这家服装店违反了女职工的劳动保护规定,就会被依法作出相关处置。
对此,你们怎么看?
延伸阅读:
女员工打伞遮公司监控被开除 索赔33万:高管是男的 怕走光被拍到
再正常不过,
但如果公司把摄像头
安装在女员工工位上方,
你怎么看?
近日深圳一女员工因为怕走光,
竟直接打伞上班,
但结果被公司开除了!
到底冤不冤?
一起来看法院怎么说!
女子打伞遮住监控
接着就被开除了...
2019年6月24日,深圳市某公司在工作区域内安装了多个高清摄像头,其中一个旧摄像头位于张某某工位的上方。张某某认为该摄像头能够拍摄到其个人隐私,公司高管是男性,其所在位置容易走光,于是用两把伞遮挡了该摄像头。
图片来源网络
公司通过人事经理两次口头与张某某就打伞行为进行沟通后,又前后两次分别书面向张某某发送了《警告信》,在此情况下,张某某仍坚持在工位上撑伞达十多个工作日。
2019年7月17日,公司以张某某在工位上打伞严重违纪为由与张某某解除了劳动合同。张某某不服,将公司告上法院索赔33万。
法院:女子的诉请缺乏理据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张某某诉请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缺乏理据,一、二审法院不予支持并无不当,驳回张某某的再审申请。
关于公司在办公室安装摄像头是否侵犯张某某个人隐私问题。从公司《通知》内容可以看到,公司安装摄像头的目的是为保证工作场所人、财、物的安全,且安装的区域是多人工作的公共场所,非劳动者的私人生活区域,且安装的位置也通常在墙角上方,公司安装摄像头属普遍公司正常行使用人单位监管权,其行为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并无不妥之处。
张某某主张摄像头位于其头顶,易于拍摄到其隐私。但就其提供的照片等证据来具体分析,无法支持其上述主张。至于张某某所称高管是男性,其所在位置易于走光的问题,因其并未提供直接证据对此予以证明,一、二审法院对此不予采信正确。
张女士在对公司制度、做法有不同意见时,应当采取合适的方式提出异议,违反公司制度拒不改正明显不能达到维护其自身权益的目的。对于公司而言,就算是为了监督工作而安装摄像头,也应该合理安排安装位置,避免给员工造成不适。
虽然法院判决已定,
但网友却为此吵翻。
有人认为摄像头正好对准,
确实很让人尴尬。
“长期这样被监视的感觉,
会有精神影响的。”
也有网友觉得,
该女子完全可以选择穿严实点,
而非打伞应对。
更何况公司在办公区域
安装摄像头也并无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