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警无罪再开庭!郑再由辩「中邪」:要把事情搞大 李家父母全听见了
▲李承翰父母对于无罪判决直呼心很痛。(资料照/记者许宥孺摄,下同)
发生在2019年7月震惊社会的铁路警察李承翰遭郑再由持刀刺杀命案,一审嘉义地院以郑嫌「行为时有精神障碍,不能辨识行为违法」,依刑法第19条第1项规定,判处郑再由无罪,台南高分院25日召开准备程序庭,就被告郑男精神鉴定等相关争点,审理程序等进行说明,检察官林志峰当庭要求对被告再进行精神鉴定。
死者李承翰的父母由两位律师陪同到庭,当庭提出参与诉讼之申请,后经法官征询意见,最后由李承翰的父亲李增文代表参与诉讼。
法官询问被告郑男数次,承不承认所犯罪行,郑男不予正面回应语带含糊,最后仅表示他「知道」。法官再问,「那就是承认?」,被告点头称「是」,对于犯案动机,被告则辩称「那时就是受到惊吓」。
法官问被告郑男,是否知道上车处理的是警察?郑告称「知道」。法官再问,用刀刺向警察,觉得警察会有危险吗?「我只是想要警示一下」、「既然要搞,就要把事情搞大」,意指为何?郑男竟称:「跟阴的有关系,当时中了邪」,想把事情搞大,「是当时吓了一大跳」。法官问郑男曾说:「我以为警察制服很厚,所以刺下去不会怎样?」郑男回答「是」。
被告辩护律师陈述理由时,检察官林志峰认为是「辩论时之陈述理由」,浪费大家的时间,因此两度当庭打断被告辩护律师,提出异议,最后法官还是裁准继续说明,但必须精简扼要。
25日的程序庭就被告郑再由的「辨识能力」、「控制能力」、「反社会型人格」等精神鉴定之相关争点,检方、告诉人及被告两造律师,提出理由说明,检察官林志峰质疑接受嘉义地院委托鉴定的台中荣总嘉义分院身心科医师沈正哲,进行精神鉴定的方式(耗用时间、背景环境)有问题。
林志峰指出,该精神鉴定是沈正哲拿着笔电,在速食店仅花费几小时就完成报告,对这样的报告他感到存疑,他认为有对被告再进行精神鉴定之必要。而李增文也提出,被告2年没吃药,为何没发病?且工作正常,他对沈正哲的精神鉴定结果同样存疑。另外,林志峰提出,若被告的智商仅有76,如何做配电的工作?因此,也应请被告的老板说明。
被告律师认为,原审精神鉴定结果系有利于被告,检方及告诉人才主张再送精神鉴定,因此,没有再送精神鉴定之必要性;而检方及告诉人律师则主张原审精神鉴定「有瑕疵」,对结果存疑,因而必须再送精神鉴定。
▼铁路警察李承翰遭郑再由持刀刺杀命案,台南高分院召开准备程序庭,检察官林志峰当庭要求对被告再进行精神鉴定。(图/记者林悦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