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捷运总公司问题多

(图/本报系资料照片

近日来双北市长柯文哲、侯友宜为了捷运兴建营运权多次激烈交锋交通部林佳龙准备提供沟通平台解决此项争议,但也指出台湾捷运规模越来越大,或许只需一家总公司,再以北、中、南分公司方式分开营运也不错。但真是这样吗?

议题表面看来好似双北争权限,但实质牵动全国捷运兴建营运政策,更涉及中央地方权限画分与预算编列,也攸关国内捷运或轨道运输百年发展大计,甚或与国内轨道兴建营运技术管理能力能否进军国际,并占有一席之地大大相关。

如按林部长的想法,全国仅一家捷运总公司,并由北、中、南三家分公司分开营运。首先要面对的是,一个中央成立的国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可能到北、中、南各地方议会备询吗?该公司年度营运预算经费是由中央或各地方政府编列?以当今全世界捷运系统本业必然亏损下,该公司又如何向各地方政府及议会负责?另该国营公司在营运模式上,会较诸地方政府自设营运公司更接地气、更能因地制宜吗?

反不如采区域发展理念,由交通部出面整合如双北、基隆甚或桃园成立单一捷运公司,重新就各营运路线的总建设经费及总里程,和各年度维运经费统合计算,重新分配股权,并共同协商指派董监事经营管理人员,且由所指派的代表董监事来面对议会质询,是不是更符合地方发展的需求?

其实现阶段交通部急迫待解决的问题,反而是列入前瞻及各地方政府已提可行性研究的各项轨道建设,交通部应劝阻各地方政府不再成立捷运局与捷运公司,而应要求地方政府委由现有已具兴办营运绩效的团队办理

目前的重点应是全国捷运局与捷运公司的整并。捷运系统如能兴建与营运结合,既可相辅相成,且在彼此意见回馈中,亦可避免兴建缺失,并符营运需求,甚或可提升本业及附属事业营收。而兴建营运人才亦可相互交流运用不致流失。

台湾岛屿不大,轨道发展总会受限,国内捷运系统如能建立良好的兴建营运绩效,自可进军国际,国内轨道产业的发展才会有未来!但愿交通部能妥谋策略,拟定短、中、长期作法,为国内捷运发展策定长远的政策蓝图

作者为前交通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