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评/两岸绿色能源合作此其时矣

旺报社评

大陆日前发布《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在这份文件里,除了鼓励台湾同胞在福建置产等惠台措施之外,还首度提出绿电输台、高铁跨越台海等具体政策,选前敏感时刻并未引起太多讨论,殊为可惜。

台湾发展绿电捉襟见肘

台湾已将净零碳排纳入发展目标,且欧盟将在今年10月对进口商品课征俗称碳关税的「碳边境调整机制」,包括苹果、Google等国际品牌都订出供应链必须100%使用再生能源的要求,台湾企业为了符合客户的要求,正到处寻求绿电;然而,台湾绿电供应不及,厂商非常焦虑。

由于绿电的发电量无法达标,蔡政府2025非核家园政策已确定跳票,这对身为国际供应链一环的台湾企业来说,十分不利。大陆方面应该是看到台湾产业对绿电的需求,因此特别在这次《福建对台21条》里提到,可以向台湾大规模输送绿电。

福建是大陆第一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而绿电正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条件。目前福建正加快发展核、风、光、气等清洁能源;其中,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已实现全绿电供应,除了充分供应当地的用电需求外,还有条件向外输送绿电。福建已成为大陆低碳电力系统示范区,其中闽南外海浅滩适宜发展海上风电,与台湾之间有地利之便,适合进行能源合作。

「能源资源互通」是两岸融合应通尽通的重要部分,毕竟加快能源低碳转型是海峡两岸都要面对的课题,因此,两岸可以在电力资源互联互通、海上风电开发利用、提升节能减碳效率以及新能源技术创新等领域进行合作,这对两岸推动能源结构优化都有正面帮助。

两岸之间确实已有学术和企业进行相关的合作研究开发案,如台湾科技大学和大陆的「华电集团福建分公司」共同开发的海上风电新材料,已投入福建海域发电使用,这是两岸在这个领域第一个合作的项目。

大陆在绿色能源转型的技术和规模都是国际的重要领导者,如世界最大的16MW离岸风机,日前已在福建运转,年发电量可达66GW(百万千瓦),可以为3万6000个家庭提供一年所需的绿电。而除了风电和光电生产能力之外,大陆先进的远距离输、变电能力,也有助于向台湾大规模输送绿色电力。

其次,两岸可以从建立绿色减碳净零机制与平台开始,然后朝向建立再生能源共同市场,在再生能源产品标准、检测以及认证等方面进行合作,甚至给予最优惠税收待遇,以支持企业互相投资。

建立再生能源共同市场

两岸间另一个可以进行合作的领域是碳权交易。台湾碳权交易所虽已于今年7月成立,但初期不具实际交易的功能,此外台湾温室气体排放源主要集中在少数产业,即使有了碳交易,也会出现市场流动性不足的问题,两岸可考虑建立共同碳交易市场,扩大交易的规模。

另外,台湾出口到大陆的产品,一半以上会经过加工后再出口到欧美,欧美都将陆续实施碳关税,台商在两岸的碳费或碳税该如何认定以免重复课征?台商若在大陆购买扣抵证明,欧美厂商是否承认等等,都有待两岸进一步确定合作及互相认可碳扣抵的机制。

为了能源转型,蔡政府疯狂发展绿电,但台湾面积有限,为了大量装置光电板,农田、渔塭、埤塘、水库地区等,有不少已转作种电,连花东的森林都遭到砍伐;人们担忧台湾绿电还没真的发展起来,却已造成山河破碎、甚至粮食危机。而海上风电影响生态,造成渔民渔获大减;陆域风电则干扰民众生活,各种弊端正一一显现,民众的抗争也风起云涌。

各种现实条件都说明,台湾必须环境减压,能源政策已到了必须重新全盘规画的时刻,大陆此时提出输送绿电及再生能源合作,对发展绿电已捉襟见肘的台湾来说,不能不说是一个好消息。陆委会斥责《福建对台21条》为一厢情愿,再次证明民进党心中没有人民利益,只有政党利益。在野政党何不好好探索台商的需求和意向,提出两岸绿色能源合作政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