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低收入被呛「有能力不工作」 照顾父母35年的他好受伤

▲随着高龄化、少子社会到来,越来越多家庭因久病照顾沦为贫户。(图/老人示意图记者李康毓摄)

记者严云岑台北报导

55岁的林先生自退伍后开始,先后照顾父亲母亲长达35年,早年母亲还可协助照顾失明父亲,但3年前妈妈失智后,他必须辞去每月6万元的工作回家照顾。日前向政府申请低收入户补助,却遭承办人员教训,「一个大男人明明还有工作能力,为什么不找工作?」,让他备感伤害,直言「如果有人可以帮忙照顾,谁想过这样的生活?」

中低收入户补助资格现正进入每年审查期,但争议也不少。中华民国家庭照顾者关怀协会统计,近2日已有4名照顾者反应低收入户资料被取消,由于2016年共发生11起照顾者自戕、弑亲的新闻事件,其中7件与「照顾悲剧有关。家总提醒,「贫病交迫」常是压倒照顾者的最后一根稻草,尤其年关将近,县市政府务必谨慎以对,避免悲剧发生。

▲家庭照顾者平均照顾9.9年,身心压力不可小觑。(图/老人照顾示意图/记者李康毓摄)

家总秘书长景宁指出,全国约76万失能、失智长者与身心障碍者,但《社会救助法》却是以家户总所得审查补助标准,殊不知许多申请者不适「有能力但未就业」,而适「因照顾责任无法就业」。

根据家总调查,家庭照顾者平均照顾9.9年,41至60岁者超过半数(58.4%)。劳动部资料则显示,每年约17.8万人因照顾「减少工时、请假或弹性调整」,因照顾「离职」约13.3万人。

随着高龄化、少子化社会到来,越来越多家庭因久病照顾沦为贫户,陈景宁呼吁,县市政府在审查中低收入户资格时,应特别关注有「照顾事实」的弱势家庭,不能因家庭照顾者未满65岁、没有身障手册,就认定他们有工作能力,却不外出工作。县市政府若对照顾事实有疑虑,应该结合邻里长,落实查证动作,确认照顾事实,千万不要言语歧视,造成照顾者的二度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