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认定忽略单耳、单眼者 「ICF做半套」卫福部遭纠正

监察院纠正卫福部。(图/记者杨亚璇摄)

记者杨亚璇/台北报导

卫福部对身心障碍者的认定,沿袭过去只采用「身体功能结构」的鉴定结果,未如修法预期也纳入「活动参与及环境因素」的评量结果,同时对于身心障碍者福利服务的需求评估,流于形式,身障者的处境及需求全然失真、被低估。监察院并纠正卫福部。

监察委员王幼玲杨芳婉调查发现,96年身权修正前,我国对于身心障碍者的定义是采用16项损伤类型疾病名称为唯一鉴定基准,不仅互斥,也无法含括各种障碍类别状况

王幼玲、杨芳婉说,为接轨国际,修法后对于障碍者的认定,虽采纳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健康功能与身心障碍分类」(ICF)的8大类身心功能障碍类别(BS码),并纳入活动参与及环境因素(DE码)的考量;但制度实施后,卫福部却只采用医师所做的「身体功能及结构」鉴定结果,补助与服务的提供又与身心障碍鉴定结果绑在一起,造成有实质需求的身心障碍者无法跨过鉴定门槛或限于障碍等级,因而无法取得所需的福利服务资源,例如单耳单眼功能障碍者,即是受限于BS码的门槛而无法取得身心障碍者资格与相关服务。

王幼玲、杨芳婉指出,卫福部应当依法将「活动参与及环境因素」纳入对障碍等级的判定,并逐步检讨配套调整依照障碍者及其家庭实际需求提供补助及服务,以落实联合国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所要求的人权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