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祭最严禁食令 养殖鳖、蛇、田鸡被排除于「可食范围」外

广东打击野味。(图/广东省公安厅)

记者陈政录综合报导

香辣牛蛙甲鱼汤等料理命运告急!大陆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决定,以「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为导向立法后,各地纷纷响应立法,以擅食野味的广东省为例,深圳市政府率先发布禁食草案的「征求意见稿」,狗、蛇、田鸡、甲鱼(鳖)等,均在可食清单外。

根据深圳市人大发布的《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内容,以「白名单方式规定食用动物及其制品,一是猪、牛、羊、驴、兔、鸡、鸭、鹅、鸽九种家禽家畜;二是依照法律法规未禁止食用的水生动物

▲食用野味被认为是新冠肺炎疫情的可能源头。(图/翻摄自微博)

除此之外,意见稿还表示,目前对于社会比较关注的经人工繁育、饲养的龟、甲鱼、蛇、鸟、昆虫等野生动物,因无法保证食用的安全性,《条例(征求意见稿)》将其排除在可食用动物范围之外。此外,猫狗等宠物,以及用于科研实施的动物纳入禁食范围。

但对于,蜂蜜燕窝雪蛤等动物相关衍生物,意见稿指出,因上述已被社会广泛接受且具有较为成熟的检验检疫标准,不在禁食之列。对此,有大陆网友留言,「已经有点极端了吧」,但也有人说「为了卫生,可以配合。」

对于为何采「白名单」方式规定,深圳市人大法工委代表指出,自然界野生动物种类繁多,中国大陆光保护类野生动物就有两千余种,由地方制定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目录将显得过于冗长,无法很好回答「究竟什么动物可以吃」的问题。制定白名单可达更清晰明确、操作性强的清单式管理效果

惩罚制度上,意见稿也祭出包括食用和组织食用野生动物,按每人1000元人民币罚款起跳,最高可达5万元人民币的标准,并对买卖、饲养者,按价值另订更高的罚款规则,还会将相关违法讯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依照大陆法案制定,一般当地人大响应中央立法后,会发布所谓的「征求意见稿」,征集外界建议一段时间后,表决制定最终版本对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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