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协调中石化损害赔偿金年前发放 第1批122人入袋

▲环保局林渊局长代表市府见证中石化公司代表林青董事长特别助理,将11人之支票转交里长代发。(图/记者林悦翻摄)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中石化公司基于最高法院对该公司损害赔偿金判决已定谳,且善尽企业社会责任,日前在市府协调会后,即召开董事会确认通过赔偿金,已对有存折且资料完备之111位原告,1月25日发放赔偿金,另无存折之11位原告,改以支票方式发放,共计122位原告,总金额新台币1亿6千万元。

环保局林渊淙局长于29日下午主持之中石化(台碱安顺厂土壤污染整治计划推动小组第51次现场查核会议开始前,代表市府见证中石化公司代表林青董事长特别助理,将上述11人之支票转交里长代发。对此好消息双方非常感谢市府协助,才能如此迅速拿到赔偿金。

环保局表示赔偿金发放能如此顺利,在于1月18日副市长王时思代表市长黄伟哲邀集当地受伤害居民代表之显宫、鹿耳四草等三里里长,及中石化公司代表所召开中石化公司所属前台碱安顺厂戴奥辛污染侵权行为损害赔偿协调会,经市府积极协调双方当日共识,于过年前先发放赔偿金予资料完备之122位原告,经市府、里长一起努力,将原告请领赔偿金资料于1月23日前给中石化公司,终在过年前领到赔偿金。据了解,中石化安顺厂原告共376人,年前发放赔偿金无争议122人,尚有254人有继承权争议需厘清

环保局长林渊淙表示,过去中石化公司污染造成伤害是事实,所以市府义不容辞协助受害居民尽速领取赔偿金,未来仍会协助双方继续发放继承部分之赔偿金,并期望在4月18日前完成发放。环保局亦将持续严格监督整治工作,避免2次污染,尽速还给当地居民干净的家园,以避免再次伤害居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