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售窗帘不合格率达18.2% 消基会:12件全无防燄标示
家家户户必备的织品窗帘及床单床包,若未清楚标示商品成分,及使用时须注意的安全事项等,恐会危害人体健康。对此,消基会特地抽查22件市售织品窗帘及床单床包,结果发现4件窗帘不符合《织品标示基准》的规定;另外检视「防焰标示」,也发现采样的12件窗帘均无防焰标示。
消基会去年10月、11月针对商品标示、游离甲醛、壬基酚、重金属、偶氮染料等项目,抽查22件市售织品窗帘及床单床包,分别为12件窗帘及10件床单床包组。其中,共有4件窗帘不符规定,不合格率为18.2%,各别是「窗帘(粉红星星)」、「经典缇花双层穿管式窗帘(咖啡)」、「法式经典遮光窗帘」及「八叶花门帘」等。
另外,还发现这12件窗帘样品都没有「防焰标示」。消基会表示,目前《消防法》已规定高楼层建筑物和公告的公共场所(如电影院、旅馆等)应使用具有「防焰标示」的物品,让该类商品(如地毯、窗帘、布幕等)比较难以燃烧,延长逃生时间,但网路、量贩店和一般店家所贩售的成品窗帘虽然符合目前规定,但对居于高楼层的消费者可能尚不清楚应使用。
消基会提醒消费者,若住11楼以上,应购用有标示防焰功能的窗帘,以确保居住安全,同时也得注意的是,本次不合格的样品都是购自网路。消基会表示,随着网路购物愈来愈方便,加上可以退换货的机制,每年的销售量都不断地成长,但提供平台的电商业者,也应该宣导及告知卖家要提供符合标示的产品,才能上架贩售,以确保消费者的权益及避免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