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灭村都不晓得」 Ayu部落抗议亚泥再采矿20年

环团经济部前竖起「水泥部长李世光」、「国土被你败光光」两面大旗。(图/记者徐珍翔摄)

记者徐珍翔/台北报导

「我们部落很惨,上面一个大洞,旁边两条潜势溪流,什么时候会灭村完全不晓得。」亚泥新城矿场下方Ayu部落居民郑文泉今(10)日北上声援矿业法非修不可」记者会直言亚泥采矿40年把山林挖得不成样,族人也忍受了40年,「但我们想不透,有土地的人上不了山,亚泥要用我们的土地,我们却不得不同意,这什么法律?本来就该修。」

地球公民基金会今天上午串联野心足生态协会惜根台湾协会、环境权保障基金会、台湾绿党荒野保护协会等团体前往经济部,数十人在现场拉起「矿业法非修不可,经济部出来面对」、「亚泥危害部落生命、身体、财产安全」、「请支持撤销亚泥非法展延」等白布条抗议,最后由矿务局主任秘书徐铭宏出面接下「新闻稿」。

根据环团新闻稿,经济部不仅对矿业水泥业政策环评虚应故事,毫无动作,还在《矿业法》与环评法规修订前,爆出以火速3.5个月,同意土地使用权争议极大的亚洲水泥花莲新城山矿场取得「再20年」的矿权展限的丑闻,质疑是在制度改革前为亚泥开后门,让新法延后适用20年,使得亚泥在免环评、免告知、免同意、免调查下,于紧邻聚落300公尺、被划设为山崩地滑地质敏感区「继续炸山开采到2037年11月22日」。

其中,地球公民基金会专员潘正正指出,现行《矿业法》第31条便是向采矿业者倾斜的「霸王条款」,让矿权延展期限一事采「原则许可,例外否准」,若其他政府机关划设保护区,导致业者展限不被核准,还必须以全民纳税钱补偿矿业权者,此规定等同架空其他目的事业主管机关,使得经济部独大。

为此,环团共提出《矿业法》修法四点建议。首先,新法应该保障土地所有人、在低居民的权利,落实原住民知情同意权。再者,为避免经济部独大,透过《矿业法》的赔钱条款架空原住民委员会等主管机关,新法应确保其他目的事业主管机关的权责得以施行。第三点则是矿业开发资讯应公开,让公民能够参与及监督。最后,引导矿业权者善尽环境整复及企业社会责任。

▲矿务局主任秘书徐铭宏(左二)接下环团提及修法建议的新闻稿。(图/记者徐珍翔摄)

郑文泉在活动后受访说,40多年前,母亲阿金被亚泥诱骗赶下山,甚至在不知情的状况下「被抛弃」土地所有权,历经多年诉讼才拿回属于自己的土地,「我妈妈根本没有抛弃过土地,却被说是抛弃,后来打了诉讼20年,好不容易才拿回土地所有权状,但就算这样,亚泥还是照样使用我们的土地,我们还不能拒绝。」旁人则补充,当时不乏被伪造签名的老一辈原住民。

「亚泥老板是大企业家,会赚钱缴税给国家,但我们部落居民怎么办?」郑文泉强调,Ayu部落300多人就住在新城山矿场正下方,因此不只两侧有潜势溪流,头顶还有一个被挖出来的大洞,直言众人连什么时候会灭村都不晓得,「亚泥已经用了40年,真的还要用20年吗?那是草菅人命耶,人命关天,政府怎么回事我们不晓得,一条命也是命啊,何况我们有300多条。」

郑文泉更透露:「我们等到11月份,如果亚泥矿场这件事还得不到什么回应的话,会打算用我们的方式做,就封路封山,大概只能这么做而已,这是不得不的作法了嘛。如果政府……最后也不能让我们原住民有什么依靠,大概也只能走这方向去了。」

针对亚泥案,徐铭宏事后回应,经济部在4月6日及25日皆有到现场检视,依照经委会决议作安全评估,目前状态确实是「继续展延」,但因为郑文泉有提诉愿,因此仍有变数;至于修法进度,他说,初步预计修正案6月底可以送进行政院,内容包括展限、公民参与、资讯公开、原民咨商同意、回馈机制等面向,其中,展限因为涉及其他目的事业机关,则尚待政院协调。

▼Ayu部落居民郑文泉今天一早从花莲北上声援抗议。(图/记者徐珍翔摄)

▼郑文泉拿出土地所有权状,证实母亲即使拿回所有权,仍不得其门而入。(图/记者徐珍翔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