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周刊/恐龙法律 害90岁阿嬷离不了婚

婚姻中饱受伤害的余菊妹,年逾九十岁仍提起离婚诉讼,引起社会关注与同情;而她分居二十五年,打官司却得到一审胜诉、二审败诉的结果,也让人反思,台湾的离婚门槛是否过高?

文/赖若函

婚姻关系中的双方长期处于不对等的状态,一方控制、压迫;一方隐忍、牺牲,将会是一场灾难。日前高龄九十岁的阿嬷余菊妹表示,因为丈夫长年专制霸道、对婚姻不忠,决定将离婚官司打到底,结束分居二十五年、共六十六年的婚姻,坚持「死后,决不入夫家祠堂。」

余菊妹自二○一一年起向法院诉请离婚,虽一审判准,但是丈夫上诉后,高等法院以「婚姻无重大破绽无法继续维持」为由驳回。目前,案件已提起上诉,余菊妹在「台湾女人连线」与「台北女性权益促进会」的陪同下,在七月二十三日召开记者会,她颤巍巍拄着助行器,泣诉结婚多年的苦处,也对于高等法院的判决,强调无法接受。

优良教师 助丈夫升职

她的故事引起社会不少共鸣,台湾女人连线秘书长蔡宛芬说,记者会后他们接到为数众多的支持电话,有许多人表达相似心声;甚至连知名音乐人许常德也找上家属,表示要为余菊妹作一首歌,作为支持。

余菊妹的故事,是许多台湾传统女性的心声,结婚后,为家庭献上一切时间、金钱和心力,吃苦耐劳,在家中是无声安静的妻子与母亲。她在老年拚尽力气也要离婚、却离不成的遭遇,也让人再次检视台湾现有离婚制度是否合宜。

七月二十六日晚上,余菊妹在次子与媳妇陪同下,接受《今周刊》访问,缓缓说出六十六年婚姻的血泪史。

生于日据时期的余菊妹,虽只有小学毕业,却自修考上教师证,从工友一路当上老师,并多次获颁全国优良教师。允文允武的她,不但是学校合唱团的指挥,也是排球桌球好手,是当时重男轻女社会中少见的人才。

车行上班的先生,对她一见钟情,先后找了六位媒人至家中提亲,好不容易说服余菊妹的母亲把女儿嫁给他。岂知,余菊妹的婚后生活,完全不如自己原本的美好想像。

「学校的员工旅游,我从来没有去过。」余菊妹说,每一次想要参加,先生总是高声怒骂驳斥,但为了顾全丈夫面子,余菊妹总是以晕车为由回绝。作为教师的她,薪水虽比先生高,却没有过好日子的命,除了养四个小孩,还要照顾先生三位年幼的弟弟,用自己的薪水负担他们的学费,这一照顾,就超过十年。余菊妹描述,每天准备便当时,孩子与小叔吃的是菜和肉,但她就是以梅干菜汤和冬瓜汤裹腹,想来相当心酸

出国旅行 像狗一样跟着

后来先生由车行转至台湾合会(现今中小企银)上班,当年为了帮先生拚业绩,余菊妹每天从学校下课后,就到各处拜访亲友,招揽会员办存户,「我走到鞋子都破了、脚也起了水泡。」最后,先生的五百万元业绩中,她就拉到超过两百五十万元,帮助先生以全台第一名的成绩,顺利升上正式职员

曾经,余菊妹带着小叔出外添购衣服而晚归,一回到家,迎面而来的,便是先生不分青红皂白的一巴掌。

这一巴掌,虽打出她离婚的念头,但在保守的社会风气中,纵有再大的苦,她也忍住了。

直到一次家族至欧洲旅行,在旅途中,余菊妹形容自己「就像一只狗一样,只能跟着他」,先生拿着两人的饭店餐券,却丢下她自己去用餐;余菊妹因为脚开过刀,上洗手间花了较久时间,先生便在别人面前笑她「是不是掉到粪坑里」,各种羞辱让她初次萌生自杀念头。

余菊妹表示,在长达六十六年的婚姻中,丈夫除了言语恫吓,更是外遇不断,两人的婚姻关系早已名存实亡。直到一九九○年,余菊妹满六十五岁退休的那一年,以照顾孙女为由,从桃园搬到台北的长子家住,从那一天起,两人分居至今。

在台湾,分居并不构成请求离婚的理由,但余菊妹在年岁增长、儿女相继成家后,仍将从未消弭过的离婚心志付诸行动。在沟通过程中,先生毫无意愿,宣称「只要拿离婚协议书来,我就把它撕掉丢进马桶」。

于是,除了到户政事务所办理取消冠夫姓,以表明决心,余菊妹也在儿子的支持下,提起离婚诉讼。

二审逆转 劝合不准离

然而,虽然一审判离,但是案子进到高等法院后,有了一百八十度的逆转,法官展现明显劝合不劝离的态度,最终将离婚判决驳回,并在判决书中提到,「两造分居后仍有聚会出游,其间曾发生不愉快事件,仅属偶发,两造婚姻并未发生重大破绽致无法继续维持」。

综观二审法官的改判,专办家事案件的德贞律师事务所律师庄乔汝认为,主要有两大原因,一是高等法院没有专审家事案件的法庭,法官相关专业不足;第二,则是现行法律设计,让结婚容易、离婚难。…【本文未完,尚有1251字,可于今周刊官网免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