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通法》卷土重来 立委吁勿搞网路审查

台湾民众党立法院党团总召赖香伶(右)与立委高虹安(左)指出,《数位通讯传播法》若依照NCC版本修法,将会引发国家监管网路的疑虑,反对《通传法》以管制假新闻为由,行箝制网友平台言论自由之实。(民众党提供)

国家通讯国播委员会(NCC)有意推动《数位通讯传播法》修法,强化网路乱象管理,不过,依行政院组改方案,NCC未来只负责监理,相关产业发展移拨为数位发展部主管,但因立法牛步短期内无解。

学者认为,政府施政欠缺长远眼光,现阶段更严重的问题是台湾影视产业受到冲击,数位发展部要有远见,组改不要为改而改,政府应该对症下药。

因应数位时代来临,网路乱象层出不穷,甚至出现无法可管的困境,像是网路赌博、色情假消息流窜等。

NCC于2年多前草拟《数位通讯传播法》,计划强化网路监管审查,当时包括LINE、Facebook、Apple、Twitter等网路平台业者组成「亚洲互联网联盟」(AIC),发出公开信时任行政院长赖清德,表达社会对于该法可能危害言论自由的疑虑,要求行政院撤回,最终立法院未完成立法程序

近年来网路假讯息流窜,造成社会动荡,NCC有意重启《数位通讯传播法》,强化网路管理,但同时行政院推动组织改造,规画成立数位发展部,业务范围牵动《数位通讯传播法》和《网际网路视听服务法》(OTT TV专法),因业务移交问题,部分业务将与现行NCC拟定草案有牵连或冲突,因而造成立法进度卡关

台艺大广电教授赖祥蔚说,组改会不会落实还是未知数,政府组改眼光要有前景,不要为改而改,当初成立NCC目的就是要强化媒体管理,现在却要另外成立数位发展部,会不会几年后又要组改,凸显政府施政欠缺长远眼光。

民众党立委高虹安也说,数位通传法的立法与治理思维应以保护使用者个资、维护言论自由与网路秩序基础,若政府以落后的媒体管理思维,甚至有言论审查的想望来立法管理网路,与其仓促立法,政府应与社会各方讨论对网路治理与言论自由的共识,届时修法方向也比较不会有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