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带枪谈判助阵...为救朋友脱身连2轰 法官:无伤人犯意判缓刑
▲ 开枪为救人?男谈判助阵险遭围殴...法官判缓刑。(图/达志/示意图)
陈姓男子携带改造手枪为与人谈判的友人助阵时,对空开了2枪,被检方依违反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起诉。基隆地院审理后判刑1年6月,并科罚金5万元。法官考量陈男开枪是为救友人脱身,没有伤人的意思,宣告缓刑3年,给予自新机会。
判决书指出,基隆市一家卡拉OK店谢姓经理与邱姓服务生,因薪资问题产生嫌隙,两人相约谈判并各自邀人助阵。陈属于谢阵营,从台北带改造手枪坐计程车赶到现场时,看见双方人马相互推挤。陈要将枪枝交给郭姓友人时,郭用台语对他说「开、开、开」。
陈为解救郭男等友人离开现场,持改造手枪对空射击1枪,郭、陈和2名同伙趁机坐上车,独留罗姓友人与对方周旋。郭要陈再开1枪,陈持枪伸出车外又开1枪,令邱阵营人马心生畏惧,罗得以上车一起离开现场。
警方事后循线持搜索票到台北市陈男住处,查扣涉案改造手枪和另1把不具杀伤力空气枪,侦询后将陈送办,检方侦结起诉。
2019年8月15日法院开庭审判时,陈男供述已和爸爸没有联络,妈妈过世,没有兄弟姊妹。他虽未登记结婚,但与女友同居2年,两人生的个儿子才4个月大。「我知道我错了,之后不会再犯了。」
法官指出,本案起因是双方因金钱问题产生嫌隙,各约人手见面时产生争执。陈男是为吓阻对方,救朋友离开现场才开枪,并无伤人之意,与拥枪自重,逞凶斗狠情况不同。
法官以未经许可,持有具杀伤力改造手枪罪,判处陈男有期徒刑1年6月,并科罚金5万元,得易服劳役;另犯恐吓危害安全罪,判刑3月,得易科罚金。考量陈没有前科,经此侦审程序及刑期宣告,应能知所警惕,无再犯之虞,均宣告缓刑。全案可上诉。
► 我没有迟到,是时间迟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