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酒駕男遭一案兩判「搞烏龍」 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
台东发生酒驾案件疑被检方起诉2次、法院判2次的乌龙事件,且2次判决结果不一样,一查才知道疑为作业疏失,不仅地检署未发现错误,送进台东地方法院审理又未查核清楚,造成一案两判的乌龙判决,地检署认为违背法令,由检察总长提起非常上诉,最高法院依法撤销第2次判决。
最高法院院判决书指出,台东陈姓男子于2023年9月25日因酒驾遭警拦查取缔,询后依公共危险罪移送,案经地检署侦结,检察官起诉并向法院声请简易判决,同年12月4日判处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罚金。未料,今年4月23日同案又再次声请简易判决,同年5月22日判处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罚金。
地检署发现错误后,由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总长提起非常上诉救济,最高法院审理发现该案确认被告及犯罪事实均相同,属同一案件,检察署检察官就同一事实案件声请简易判决处刑,法院未察,原判决显违一事不再理原则,而有适用法则不当之违法,最高院将第2次判决撤销。
法界人士认为类似一案两判案件过去也曾发生,检察官及法院有可能在程序作业环节上有疏失,导致同案件重复移送被判决,但酒驾声请简易判决案件,但本案因同时有车祸及酒驾,很有可能警察就以移送书将2个案件移交地检署侦办,如果地检署分案不察,就会被当成2案审理。
不过,也有法界人士表示,依内审机制,检察官起诉或简易判决处刑前,会查阅被告前科,确定有无重复移送。另法院端,法官可从检察官起诉或声请易判决处刑,了解被告涉案情形,察觉检察官是否有重复起诉情形,避免一案两判状况发生。
※ 提醒您:禁止酒驾 饮酒过量有碍健康
台东发生酒驾案件疑被检方起诉2次、法院判2次的乌龙事件,且2次判决结果不一样,一查才知道疑为作业疏失,不仅地检署未发现错误,送进台东地方法院审理又未查核清楚,造成一案两判的乌龙判决,地检署认为违背法令,由检察总长提起非常上诉,最高法院依法撤销第2次判决。本报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