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环保局重申打脏车不打老车
▲空污法修正案三读通过,环保局重申其目的是打脏车,并非打老车。(图/环保局提供)
《空气污染防制法》修正草案上周已于立法院三读通过,台南市环保局长林健三在市政会议简报指出,已规划相关因应作为,将持续推动空气污染管制工作;代理市长李孟谚强调,此次修法授予地方政府更多权限管制污染源,市府未来将善加利用修法后的执法工具,保障所有市民呼吸新鲜好空气的基本人权。
环保局长林健三表示,这次修法有几大亮点,包括:增订好邻居条款、工厂源头管末双重管制、增定好社区条款并管制移动污染源、增订吹哨者条款追缴不法所得,以及加重罚则、资讯公开等,从空气品质改善的规划、污染源的源头管制与中间管理,到管末处理及应变,都全面补强。
环保局长林健三说明,考量空污流通性质,未来市府将依照好邻居条款,会商邻近县市共同解决上风县市污染,努力改善云嘉南空品区空气品质。因为此次新增移动源空污费给地方政府,初步估计台南市每年空污费约可增加8000万元,将规划运用于移动源削减,如补助淘汰老旧车辆、空品维护区稽查管制等,不过环保署初步想法是将中央原负担的机车定检费用由地方支付后,因此该经费将所剩无几,市府将会再依照中央政策详细评估。
其中受到社会所关注的「加严出厂十年交通工具排放标准」,虽然将14年以上柴油车与16年以上机车列为优先对象,环保局重申,此次修法不打老车,只打脏车,老车不等于脏车,因此不管几年的汽机车,只要符合加严后排放标准,只要保养得宜,检测后符合加严排放标准仍可畅行无阻。
环保局长林健三表示,台南市计有128万辆机车,目前使用中二行程机车约 6万2000辆,占4.8%,计有 16065 辆大型柴油车,其中车龄 14 年以上,主要为 1~3 期大型柴油车,共10216辆,占63.6%。
环保局长林健三特别提醒市民要把握台南市推出的汰旧补助方案,二行程机车汰旧补助107年最高2000元,108年将降至500元,109年起则不再补助;柴油车部分,88年6月30日以前出厂的一、二期老旧大型柴油车淘汰报废依不同期别车型可申请5至40万元补助。
根据调查,目前市府仍在使用的1~2期大型柴油公务车共95辆,3期大型柴油公务车则有223辆,环保局也以身作则,争取6000万预算预计淘汰29辆,同时也请其他局处编列预算,加紧淘汰1~2期大型柴油公务车,或是加装3期柴油车辆滤烟器。
有关划设空品维护区部分,环保局自105 年起划设14处空气品质净区,虽与此次空污法划设空品维护区有所不同,未来将依据新法源,陆续重新检讨划设空品维护区范围与执行方式。
李孟谚市长表示,《空污法》新制上路后,市府将善用较严格的执法标准与工具,续依环保局「亮丽晴空计划」推动空污管制,提升空气品质,保障市民呼吸新鲜空气的基本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