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賣過期神戶牛偵結 「和牛EMPEROR」易主台灣新東家
台中高档和牛烧肉名店「和牛EMPEROR」已易主,由台湾的领先创意公司接手营运。记者赵容萱/摄影
台中高档和牛烧肉名店「和牛EMPEROR」今年4月爆出卖过期神户牛今侦结,检方依加重诈欺罪嫌起诉日籍负责人坂本斗志等4人;「和牛EMPEROR」在今年7月易主台湾新东家,食安处启动的「和牛烧肉餐厅专案」,稽查20家餐厅都未发现逾期食材。
台中市食安处说,业者坦承部分原料因未落实先进先出致逾期存放,另声称冷藏和牛肉到期后即分装冷冻保存,仅作为内部员工训练用未贩售给消费者,但经核对销售明细不符,且逾期储存违反食安法,依食安法重罚业者168万元。
食安处指出,为鼓励民众检举不法,食安处将待业者罚锾全数缴清后,依实收罚款50%,核发检举奖金84万元。另此案封存逾期原料已销毁,业者在8月1日停业,由他公司承接营运,食安处将持续不定期稽查,并呼吁业者应遵循效期及落实先进先出管理,如查获不法将依法重罚。
接手营运的领先创意公司表示,今年7月,公司斥资千万收购「和牛EMPEROR」,以原址、同招牌,续聘餐厅80%员工经营,8月23日复查合格后,低调接受VIP订位、新团队也展现诚意,一一向曾经投诉的43组消费者连系,其中逾八成和解,招待再到店消费一次。
「和牛EMPEROR」续聘包括料理长山添翔平、店长久保敦也等员工。山添翔平曾透露,当初144公斤过期肉是因数量太大,也不知道该如何处理,所以只是保存在冷冻库;过期肉让员工拿来练习烹调、料理,但成品通通都丢弃,并没有食用;至于过期的冷面、味噌、浓缩汁等是离职员工遗留下来,并强调「所有的过期商品都没有进到消费者或员工的肚子里」。
新东家领先创意公司说明,关于过期肉品的保存问题,由于台日两国法规差异,前公司团队对台湾相关法规的了解不足,例如当初过期肉品和可食用肉品是有分开放置在不同的架子上,但都放在冷冻库内,不符合台湾法规,新团队接手后,食材采「先进先出」原则,肉品逾期一律由报废食材业者销毁。公司决定保留原始店名不逃避,并时时接受监督、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