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出售多筆自住土地 有機會享「一生一次」優稅

民众申报土增税可享有「一生一次」的自住优惠,屏东县政府财税局表示,若同时出售多笔自住土地,符合条件下可视为一次出售,同时适用一生一次的土增税优惠。

财税局表示,同一土地所有权人持有多处自用住宅用地同时出售,若合计面积符合《土地税法》规定,都市土地面积未超过3公亩、或非都市土地面积未超过7公亩部分,可视为一次出售并按自用住宅用地税率课征土增税。

财税局进一步说明,所谓「同时出售」,除订定契约日应相同外,也须在同一天申报移转现值,才可视为一次出售。

财税局举例,陈先生在屏东及高雄各有一处自住用地,二处土地均于今年5月6日订定买卖契约,并同时于今年5月8日向土地所在税捐机关办理土地移转现值申报,且经查均符合土地税法规定,可视为「一次出售」,因此该二处土地均可适用一生一次自住优惠税率10%课征土增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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