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不是病!卫福部函释即起禁止「性倾向扭转治疗」

▲同性恋不是病,卫福部函释禁止性倾向扭转治疗,图为2017同志大游行。(图/记者林世文摄)

记者洪巧蓝台北报导

性倾向是与生俱来,卫生福利部今(22)日以函释方式禁止「性倾向扭转治疗」,违者将依《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或《刑法》开罚。也就是说,即日起性倾向扭转治疗被视为非法行为一律不得执行。

卫生福利部医事司长石崇良表示,台中市政府2016年6月发函表示,坊间有医护人员以同性恋为疾病诊断并进行治疗,让接受治疗者身心受创,造成社会问题建议列为不得执行医疗行为;立委林静仪同年也提案「性倾向扭转治疗」应纳《医师法》不得执行的医疗行为。

卫福部检视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世界精神医学会等国际上主流医学及健康组织,同性恋、多元性倾向等早已不被认为是疾病,任何企图改变性倾向的作法和行为都应「不视为治疗」,加上坊间的性倾向治疗不但没有科学根据、侵犯人权,还可能造成伤害,于同年年底预告把性倾向扭转治疗增列为《医师法》不得执行医疗行为。不过后来遭到部分民间团体反对而暂缓。

▲医事司长石崇良,资料照。(图/记者严云岑摄)

石崇良说,卫福部后续进一步征询专家学者评估性倾向扭转治疗根本「不属于医疗行为」,不应以《医师法》规范,改以函释方式确定禁止,即日起若有任何机构或人员执行性倾向扭转治疗,将依《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或《刑法》强制罪认定是否违法,若违反《刑法》将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0元以下罚金

石崇良解释,《医师法》规范不得执行医疗行为仍属合法医疗行为,例如现行禁止对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进行隆乳抽脂非医疗必要的美容手术等,至于性倾向扭转根本不是医疗行为,也就不适用《医师法》规范;此外,《医师法》规范仅限医师,但不管是否医疗人员都不得执行性倾向扭转治疗,基于上述两点理由才会改以「函释」的方式禁止。

石崇良提醒,民众因性特征性别认同产生心理问题或适应障碍,出现焦虑、忧郁或其他精神疾病,仍可寻求精神医疗专业协助,并由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等进行诊断、治疗,或转介其他科别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