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安/性别包容让台湾成为下一个矽谷?还是曼谷?

▲反同团体高举「婚姻家庭全民决定」的诉求。(图/记者季相儒摄)

文/韦安

同志婚姻平权法案」 不仅引起正反双方尖锐、毫无妥协余地的对立,而且演变成为一场「进步」与 「 反动」 的价值冲突。双方毫无遮拦地给对手贴上「邪教」或「根本有病 」的标签,甚至连对这个法案持不同意见者,或有保留者,都在由「进步力量」所主导的舆论风暴中几乎无容身之地。

过去长期投身公益、救援无辜的司改革会董事长林永颂 ,只因在电视节目中表达与挺同婚者不同的「非主流」观点,便有司改革成员要求罢免。民进党立院总召柯建铭为了缓解由修法所引起的骚乱和紧张,提出「党内倾向立专法」说法,不仅招致党内同志的炮轰,而且网友还发起罢免连署。

以争取平权、反对歧视为诉求的婚姻平权立法过程,原本为了争取进步,但讽刺地似乎成为了一场打压异己言论,近似思想审查的「反进步」风潮。

虽然,民调显示支持和反对同婚(修民法),双方的人数很接近,但从舆论场来说,前者的声势、音量大小是后者的数倍。公知演艺圈、年轻时代、新媒体等,因为这个法案牵扯到「平等」、「进步」和「人权」,让他们都一窝蜂地变得「很激动」,或摇旗呐喊,或振笔疾书

「人权、环保、生态等进步价值,一直是站在历史正确的那一边」,是当前台湾社会的主流,所以「自我标榜」为进步人士,谁又能不想粘上进步的边呢? 如果站在主流价值的对立面,其结果可想而知。

关于同婚议题,最近一位「战略顾问」,从「国家战略」的角度提出了一些建言,性别、种族、宗教的包容力,才是台湾的出路。他觉美国矽谷的成功,在于自由、开放多元的软实力,知名跨国企业的CEO都可以公开出柜,但在台湾还做不到。

▲同志游行,争取婚姻平权法案。(图/记者周宸亘摄)

如果台湾能够立法,成为对同性异性和跨性别友善的「先进」国家,吸引LGBT人士来台工作,挥洒无尽多元的创意,有机会让台湾成为下一个矽谷。

这样的论述一定能鼓舞挺同婚方的士气和赢得热捧,但对于反同婚的保守和传统人士而言,心里却可能怀疑,以激进的立法方式追求进步,只会导致「性开放」。可能招引全球的LGBT,因慕「亚洲第一个同性婚姻合法国家」之名,蜂拥而来观光交友,让台湾没能成为矽谷,而是另一个曼谷

反同人士对同志族群最深刻的印象,他们在每每举办活动和游行中,为什么总是高调的炫耀肉体,而非宣扬尊重人权与彼此平等的理念。另外从现行的法令来看,外国人来台湾观光容易,但要取得工作权非常困难。

一位出版人举出圣经故事挺同,想要证明在圣经里,没有男女夫妻间一生一世相守的事证。反而有男男或女女相爱,并为此立下誓约。她举例:

旧约 撒母耳记上20:17约拿单因爱大卫如同爱自己的性命,就使他再起誓。﹍﹍20:23至于你我今日所说的话,有耶和华在你我中间为证,直到永远。20:41 大卫就从磐石的南边出来,俯伏在地,拜了三拜;(与约拿单)二人亲嘴,彼此哭泣,大卫哭得更恸。

旧约. 路得记1:16-17路得(对婆婆俄米)说:「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随你。你往哪里去,我也往那里去;你在哪里住宿,我也在那里住宿;你的国就是我的国,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你在哪里死,我也在那里死,也葬在那里。除非死能使你我相离!不然,愿耶和华重重地降罚与我。」

▲反同团体跪地陈情。(图/记者季相儒摄)

教会人士对以上两件事的解读为,扫罗是以色列第一位国王,约拿单是他的儿子。扫罗一方面利用大卫英勇的征战,又忌惮他受百姓爱戴,会取代自己王位,所以时刻想置大卫于死地。约拿单与大卫之间是一种特殊境遇下的「生死之交」,不是同性恋。路得的故事,更是要弘扬孝道、博爱的美德。路得丈夫死后,她对婆婆拿俄米不离不弃,发誓要把她奉养终老。把这样的的情操解读为乱伦和女同,本身就是一种扭曲,能说服教徒接受同婚吗?同样,如果教会人士以所多玛城覆灭的例子来「反同」,让同志群体又情何以堪

旧约创世纪里,上帝派天使去所多玛,查证那里是否如传言那样「罪恶甚重 」。遇到所多玛城里各处的人,连老带少,都来包围天使所住的房子, 并要求房子的主人罗得:「今日晚上到你这里来的人在哪里呢?把他们带出来,任我们所为。」这里的「所为」指的是男男相侵。

最后,「耶和华将硫磺与火从天上耶和华那里降与所多玛和蛾摩拉, 把那些城和全平原,并城里所有的居民,连地上生长的,都毁灭了。」从基督教和圣经的角度来讨论同婚平权议题,只会引发双方更多的憎恨,都认为自己是被对方踩踏和歧视的「受害者」。

如果挺同人士,总是自恃站在「进步」的高点上,从心里鄙视和嘲笑教会和保守者。以为说出一些充满哲理、引来巨大叫好声的「金句」,比如「虽然法律难以改变人们的偏见,但是法律不可以为偏见服务」,就可以改变局面,恐怕只会适得其反,让火越烧越大,激起更多的反感。传统价值、异性者最在意的,是婚姻平权法案带来的「相对剥夺感」。目前立法院的三个提案,在民法972修法中,婚约,应由「男女」当事人改为「双方」当事人自行订定。称谓上,尤美女版维持「夫妻」、「父母」法律用语。而国民党许毓仁和时力党团版把「夫妻」、「父母」更改为「配偶」、「双亲」,理由是「性别中立化」,破除异性恋中心,强调性别平等的象征及教育意义。

为什么婚姻平权就要抹除异婚传统家庭原有的性别标记?以此衍生,身份证上有三处有关性别的栏位「性别」、「父」、「母」,未来为了「性别中立化」又该如何处理?这就是为何反「同婚」者宣称如果修民法,以后爸爸、妈妈、爷爷、奶奶都称呼都会不见了。不能一味指控他们造谣、抹黑。

▲挺同团体高举「支持婚姻平权」标语。(图/记者李毓康摄)

既然开放「多元成家」、婚姻平权,同样也应该在法律的性别用语「多元化」,而非因为「平权」,就强迫异婚者丧失原有的性别标记,来迁就同婚者。如果保留原先的「男女」、「夫妻」、「父母」,再因应同婚并列增补「双方」、「配偶」、「双亲」等法律用语,不是会消除纷争,显得真正公平吗?「平权」如果只是为了争取自身权利,而相对剥夺别人的权利,就根本算不上「平权」,这种侵权行为岂是进步的表现?

同婚修(立)法风暴的已经衍生政治层面的「共伴效应」,在这个议题上,正反方的支持板块,很难在短时间内受外力影响而改变。如果处理不当,反同婚方的教徒不乏偏执与激进者,会以「殉教」激烈手段来抗争。

同样,婚姻平权由「修民法」有可能转为「立专法」,挺同婚方也变得悲情亢奋。向小英总统呛声,「你背叛了劳工,现在又背叛了同志」、「台湾真的就靠这来走出国际,享誉国际」、「立专法来歧视同志,真的是把脸丢到世界」。

这样讲,实在对小英有点不公平。如果不是她,婚姻平权会走到今天「进步」的大氛围吗?她曾讲过「我支持婚姻平权」、「在爱之前,大家是平等的」,但她从未说过婚姻平权是要修民法,还是立专法。对什么才是「平等」,也不是她能说了算。

正反双方都有她当初的支持者,只是不知道下次为了「同婚风暴」,她的民调又会掉几成?这是小英所要面临的「进步」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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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韦安,自由作家,资深媒体人,以上言论不代表公司立场。88 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