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大铭大妈停灵占阳明山别墅 国华人寿追讨千万租金判决少一半

翁大铭。(图/东森新闻

记者李蕙璇台北报导

国华人寿保险安定基金接管与清理期间,诉请法院向翁大铭大妈张妙贞家属追讨遗体灵柩占用阳明山别墅期间的租金,每月12万2千元。今天高院更一审判定张家未经国华人寿同意移入翁张妙贞遗体,须按月支付租金6万1千元给国华人寿,全案还可上诉。

由于法官判决金额比追讨金额约少一半,保险安定基金对此表示待收到判决书之后,研议是否上诉。而记者估算其欲追偿租金12.2万元从100年11月起至107年11月29日计共85个月,总金额约1,037万元。若依判决金额则约518.5万元。

该案从100年初打官司至今8年多,目前这栋位于士林区公路别墅已标售给许姓女士,并于去年11月29日移转房屋所有权与完成点交。而售出时翁大铭父亲翁明昌遗体及大妈翁张妙贞遗体灵柩也还于屋内

▼阳明山豪宅。(图/东森新闻)

保险安定基金于98年8月4日开始接管处分国华人寿,陆续管理其公司财务之外,未料在100年11月翁张妙贞弟弟张显良将姐姐遗体灵柩,置于国华人寿名下该别墅内,而接管人员赴此点交房地时还被国华保全人员阻挡,翁大铭也赶到现场主张国华人寿同意他使用别墅停放灵柩。

而保险安定基金着手管理国华人寿财产过程中,将其中的财务、业务部分完成标售给全球人寿,原国华人寿保单及多数不动产早已转移给全球人寿之外,同时也清查出大股东等一些不动产财务部分问题,透过民事诉讼展开追偿,其中一案即是要求张显良搬离姐姐遗体灵柩、腾空房屋返还房地补偿占用房屋期间的租金。

▼国华人寿(图/网路翻拍)

案一审台北地院判决张家须搬离其姐遗体灵柩,并应给付国华人寿每月8,800元占用房屋的费用,但高院改判国华人寿败诉,无须移除翁张妙贞遗体灵柩。而保险安定基金则在打官司期间,售出房屋上亿元之后,继续向张家追偿占用期间的租金。至于翁张妙贞遗体灵柩与翁明昌遗体等部分,则由新屋主自行决定如何处置。

据了解,该栋阳明山别墅为翁张妙贞41年前购入,安置翁大铭父亲、华隆集团创办人翁明昌遗体,市价估算上亿元。保险安定基金也已于104年4月30日终止接管国华人寿,现为国华人寿清理人,继续透过刑、民事诉讼追偿相关涉及不法不当得利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