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印刷厂董座沦捡破烂!他每月仅4千度日 打官司求2子扶养…结果曝
▲张男昔日为印刷厂董座,今沦捡破烂,打官司求2子女扶养,遭判败诉。(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张姓男子过去经营印刷厂,过着相当富裕的生活,但自从与妻子离婚后,事业开始走下坡,不是碰上天灾,就是遭逢人祸,最终沦落街头捡破烂,每月收入仅4千多元,让他难以度日,因此打官司要2名子女扶养,但因他过去并未善尽对子女的扶养责任,遭到法官驳回。
判决书指出,张男过去与前妻共同经营印刷厂,家庭事业两得意,但32年前2人因个性不合协议离婚,双方同意将所有财产、现金归前妻所有。然而,自离婚后,张男事业开始走下坡,印刷事业2001年遭逢纳莉台风大水,工厂泡汤事业全毁,在台东购买的房子也因无力缴纳贷款而遭到法拍,他也因此留下债务。
张男事后转往大陆养鳗,但又遭到不良分子结伙抢劫,回台后体力渐失,一直无法找到安稳工作,且现已年届70,每月仅靠着4400元的国民年金及打零工度日,今儿女已大,也程序了他当年的丰厚财产,理应扶养他至死亡之日止,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
不过,张男的2名子女想法官表示,2人年幼时均是由外祖父母扶养长大,而张男并未尽到父亲的照顾义务,更为给付扶养费,与母亲离婚后也从未联络或关心2人,认为张男的要求无理,应予驳回。
法官审理时,调查张男财产资料,发现他近几年的年所得仅有300元至600元不等,名下财产也只有5530元,还负债122万元,而他从5月起每个月可领有低收入户家庭生活补助6358元及低收老人生活津贴7759元,因此判定他确实有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需求,而有受扶养的必要,但他身为父亲却不曾关心过子女,也未给付过扶养费,无正当理由未尽扶养义务且情节重大,因此判张男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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