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应习近平号召 大陆税务总局:民企缴税可延3个月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图/CFP)

自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10月表态支持民企后,各单位争相发布措施挺民企。根据税务总局16日发布的通知,要求各地依法为有困难的民企办理延期缴纳税款,以纾解企业资金压力,但最长不能超过3个月;严禁向企业征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减免税政策

根据网易报导,今年上半年大陆有504万家企业倒闭,占了六分之一,失业人数超过200万。此外,英国金融时报》称,今年以来,至少有10家民营企业被「国有化」。「国进民退论」笼罩在投资者企业家心头

习近平10月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中央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所有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完全可以吃下定心丸、安心谋发展」,「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

国家税务总局官网16日发布《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援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26条措施,共分为:一、认真落实和完善政策,促进民营企业减税降负;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增进民营企业办税便利;三、积极开展精准协助,助力民营企业纾困解难;四、严格规范税收执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五、切实加强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见效等五大类。其中,减税降负为首要目的

▲大陆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图/CFP)

第15条提出:「依法为经营困难的民营企业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税务机关要通过依法办理税款延期缴纳等方式,积极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但要经省级或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确认该企业有特殊困难,方可批准,且延期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至于何谓「特殊困难」,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规定了两种适用情形:一是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二是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

过去民企若被税捐单位盯上,要求缴交「过头税」,会加重营业负担。「过头税」指的是,税务专管员为了完成任务,把来年、后年甚至是以后更多年份的税收提前收了上来 ;收一些不该收的税,或者提高税率,随意罚款等。 如今国家税务总局明令严禁征收「过头税」,一扫民企长期的困扰。

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高培勇20日建议,减税降费应聚焦为企业降低成本;其次,不应用扩大赤字方式减税降费,而是应以政府缩减开支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