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碧珠/税收超征,那财政赤字谁买单?

政府税收连4年超征5千亿,因此有了「超征还民」的讨论声浪,那庞大的财政赤字又该让谁买单呢?(图/视觉中国CFP)

宪法基本权之下,我国的租税实务,除了要求符合租税法律主义与租税平等原则外,亦服膺比例原则及量能课税等原则。但政府多年来累积之财政赤字居高不下,庞大之公共债务难以去化。

财政部国库国债钟显示,截至106年底中央政府债务未偿余额,一年以上债务为5兆3615亿元,短期债务430亿元,合计5兆4,045亿元,平均每人负债达22.9万元。另据审计部统计,截至105年底各级政府未来将支付大额支出或潜在可能产生重大财务负担之支出,约为17兆8,564亿元(中央政府14兆1,077亿元、地方政府3兆7,487亿元),较104年度增加1,074亿元。

辅大企管系助理教授魏赐聪曾于一场讲座中指出:「自2004年至2017年的国债数字从3兆6千亿元,攀升到将近5兆4千亿,财政部发布新闻指出『超征税收都用于还债』根本是说谎!」政府税收连4年总共超征5千亿,因此有了「超征还民」的讨论声浪,呼吁政府要将超征还给人民。然而,退税是要退给谁?退税的计算基准与原则为何?按我国贫富差距悬殊,在量能课税等原则下,以所得税为例,课税所得高者,尤其是在金字塔顶端的,诸如张忠谋郭台强企业家,相较课税所得低者,其缴的税恐怕真的要来得多很多。

若要将超征的5千亿还于民,试问难道要还给低收入户或需社会救助的人民吗?这些人缴了多少税,又该退给他们多少税?若他们可能没缴税,又有何由要退税给他们?而政府财政支出中的社会安全与社会福利,若也要求使用者付费,或者缴税者才能接受补助或服务。那未缴税或缴税少的人,如何接受社会安全与社会福利支出?目前我国各级政府庞大的财政赤字现况,写照的是政府「入不敷出」,若所有的政府支出都是必要、合理且符合经济效益的,那么显然是税收之编列与执行均有不足或不力,乃至我们的公共债务已然膨涨到债留子孙窘境。我们该问的是:财政赤字谁买单?后代子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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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碧珠,立法院法制局研究员,于各期刊与报纸发表著作,曾任东吴大学会计系兼任讲师、会计研究发展基金会会计研究月刊主办大专会计专业辩论比赛评审委员、第5届会计师公会实务组银座论文奖得主。以上言论代表本报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