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光华发律师函北市双子星案恐生变 捷运局:不影响开发

▲紧邻台北车站双子星C1/D1开发案,传出因最大私地主光华律师函恐生变。(图/记者邱显烨摄)

记者陈家祥/台北报导

台北双子星(台北车站特定区C1/D1)联合开发案总投资金额高达600亿,但就在签约之际,传出地主之一的欣光华公司发律师函给捷运局,并扬言不承认开发案签约内容。对此,北市捷运局澄清,C1/D1开发案依大众捷运法及相关规定公告征求投资人合作,捷运局与欣光华公司并无所称委任关系,且从招商规划开始即多次召开地主说明会并建立沟通管道;捷运局强调,无论欣光华公司是否签订增补契约书,未来仍须依照与台北市政府已签订的土地联合开发契约办理本土地开发案。

位于台北车站特定区C1/D1的双子星联合开发案,是北市推动西区门户关键计划,但招标过程波折不断,还曾发生得标厂商太极双星空头支票、伪造单据等,引来检调介入。经过风风雨雨后,双子星案在去年底完成第6次招标评选,由香港南海发展马来西亚商马顿合组的「香港商南海发展团队」获得最优申请人资格预计今年3月底签约,民国114年启用。而柯文哲也多次开心预言,有双子星案,今年度招商成绩第一的成绩仍是囊中物。

对于传出最大私地主国民党欣光华公司不承认招标案引用的民国106年增补契约书,北市捷运局表示,市府与欣光华公司10多年前就已签约,欣光华当时就已同意参与联合开发案,而该增补契约是因C1土地38名私有地主过去多年来在不同时间签约同意参与开发,希望各地主签约条件能统合一致才提出。因此若欣光华不签约,仍不影响开发案,过去的同意契约仍有效力,欣光华须依先前契约配合办理开发。

▲台北市长柯文哲。(图/记者黄克翔摄)

捷运局指出,目前中投公司就党产会所为认定附随组织及中投公司应收归国有之处分尚在行政诉讼程序中,如判决结果欣光华公司为土地之合法所有人,欣光华公司应依土地联合开发契约参与本案开发,否则应负赔偿责任外,市府亦得依约取得其所有C1街廓内土地,惟如判决欣光华公司所拥有之土地系为政府所有土地,市府可依法拨用取得土地所有权,因此,未来无论诉讼判决结果是否认定为党产,均不影响本案后续开发与执行。

捷运局指出,C1/D1开发案完成后属原可分配欣光华公司之产权归属,则将视中投公司与党产会诉讼判决结果而定。至于权益分配部分,依投资契约约定在不影响本府权益下,自得由投资人与地主自行协商,亦无欣光华公司指称权益受损之情况。对于中投公司来函所述与事实不符,捷运局将严正予以驳斥,未来将在既有合约基础下执行。

捷运局表示,C1/D1土地开发案招商过程一切公正公平、公开透明,并在廉政平台监督下,确保所有甄选过程均合法,本次成功招标后更加深外资法人对于投资台湾信心兴趣,该局也将依预定进度与最优申请人签约,并达成政府、地主、投资人、社会大众均赢之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