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驶国道路肩新规2/17上路!速限60公里 出口前500m禁驶回主线

▲行驶国道开放路肩,2/17起有新规定。(图/记者黄军玮摄)

记者赖文萱/台北报导

路人注意,因应现行高速公路实施开放路肩措施路段渐增,高公局参考各界意见修改相关规定,未来行驶路肩时,速限以60公里为原则,另新增行驶路肩车辆出口前500公尺不得再驶回主线车道规定。该新规将于2月17日起上路违者将可依法开罚3000元。

高速公路外侧路肩主要是为供公务巡逻、道路救援及紧急事故处理车辆使用;但在尖峰时段交通壅塞时,高公局可依法实施开放路肩措施,于短时间增加道路容量,纾缓尖峰时段交通壅塞,并于离峰时段恢复路肩功能

▲国道路肩速限60公里,于出口前500公尺不得驶回主线车道。(图/记者黄军玮摄)

不过,路肩开放主要是在主线交通壅塞下之权宜措施,依据「公路路线设计规范」,高速公路速限大于80公里者,车道宽度应为3.5至3.75公尺,惟高速公路外侧路肩宽度原则为3公尺。

基于行车安全,高公局综合考量路肩使用车种限制、路肩宽度及主线行车速率,这次新规明订路肩速限以60公里为原则之规定。

另外,部分开放路肩终点衔接交流道之减速车道或出口匝道,为减少交流道区路肩与主线车道之车流交织并维持行车秩序,也新增规定行驶路肩之车辆于出口前500公尺不得再驶回主线车道,并以「路肩限行小车/禁止变换车道」标志作为分界,爰行驶路肩车辆应续行路肩,后于「路肩通行终点」标志切入减速车道或出口匝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