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银ATM跨国盗领案 判22名外国人赔573万 安德鲁判4年10个月怒炸
第一银行ATM提款机遭到国际集团盗领8,327余万元案,刑事部分已判决确定,3共犯在台落网,安德鲁遭判4年10个月、米海尔4年8个月、潘可夫判4年6个月,另19人在逃,追回7,754万余元后,目前还有573万2,500元赃款追不回,高等法院今(25日)判决安德鲁等共22名被告应连带赔偿573万2,500元;仍可上诉。
此案是2016年7月10日晚间8时,台北市民蔡政宏、高嘉玲夫妇在一银北市古亭分行提款,发现2名外籍男子在提款机前行迹鬼祟、贼头贼脑,立即报警,2名男子在警方到达现场前匆忙逃离,ATM吐钞口留下6万元现钞没带走,检警追查下,破获这起跨国金融犯罪,这个横行各国的盗领集团首次踢到铁板。
检警查出来自于俄罗斯、拉脱维亚、罗马尼亚、爱沙尼亚、澳大利亚的车手先后来台提款,集团成员22人,最后由拉脱维亚籍的安德鲁、罗马尼亚籍的米海尔及摩尔多瓦籍的潘可夫来台负责汇集赃款及洗钱,原本嫌犯打算以地下汇兑汇出赃款,疑因手续费15%太高,拟改采比特币等其他洗钱管道时遭逮,安德鲁等3人落网后正服刑中;检警怀疑有台籍共犯协助被告搭计程车、提供手机,至今仍追查中。
3人出庭时强调只是来台替人搬东西,却判这么重,扬言向国际控诉台湾司法不公,目前仍有赃款573万2,500元未追回,一银求偿后,法院判决安德鲁等遭逮的3被告与另19名在逃被告连带赔偿这笔钱,安德鲁等3人认为,第一银行应向主谋者或保险公司求偿,或依犯案行为情节比例求偿,要他们3人全赔并不合理,高院认为,安德鲁等3人与其他共犯,共同不法侵害第一银行财产权,应连带赔偿,驳回上诉。
更多镜周刊报导【跨国盗领横行】一银ATM盗领案 3外籍被告判刑确定【跨国盗领横行】一银ATM盗领案二审轻判 台湾共犯抓不到【跨国盗领横行】一银ATM盗领案 3嫌悲情求交保做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