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单车男「7秒5刀」捅死龙哥!判正当防卫免刑责 陆检解释原因了

江苏昆山当街砍人反被杀命案,于姓男子判正当防卫免负刑责。(图/翻摄人民日报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大陆江苏省昆山市日前发生「龙哥砍人反被杀」命案,备受社会舆论关注。昆山市公安局1日下午发布通报,认定的自行车骑士于男杀人属正当防卫,不须承担刑事责任,再度引起热议。江苏检察院公布详细案件细节,解释认定正当防卫的原因直言合法没有必要向不法让步」,司法应保护防卫者的权利

江苏检察院表示,公安机关查明,8月27日案发当晚,酒醉驾车刘海龙驾驶BMW轿车,载着友人刘男刘女唐女等3人行经事发路口,向右侧强行切入非机动车道差点与自行车骑士于海明发生擦撞。

经双方同行人员劝解,原本的争执已经平息,此时刘海龙却突然下车推打于男,又返回轿车拿出一把全长59公分开山刀,连续用刀敲打于男颈部腰部腿部,过程中刀子却脱手飞出。于男在争夺中抢到刀子,并在7秒内连砍刘男5刀。

刘男受伤跑向BMW轿车,于男继续追砍2刀但没有砍中。刘男继续朝后方逃跑,于男追赶数公尺后被旁人劝阻,返回BMW轿车将车内刘男的手机放入自己口袋。待警方赶到现场后,于男将手机和刀子主动交给员警,并解释拿走手机是想避免对方打电话召集人马报复。

刘男经送医抢救无效后死亡,经法医鉴定,他连续被砍中5刀,其中第1刀为左腹部刺戳伤,导致腹部大静脉肠道肠系膜破裂,其余4刀则分别造成左臀部右胸至右上臂左肩左肘等5处开放性伤口和3处骨折,死因为失血性休克。于男则左颈左胸各有1处挫伤。

至于为何认定于男行为属正当防卫,江苏检察机关表示,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绑架等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不属于防卫过当,不需要负担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解释,从案件起因可见,刘男酒驾又违规变换车道,主动惹事在先,又使用属于管制刀具双刃尖刀敲打他人颈部等要害,已经危及于男人身安全,且刀子甩落地后又上前抢夺,没有放弃迹象。另外,刘男受伤后跑向汽车,于男无法排除他再从车内拿出其他凶器的可能性,检方认为,刀子虽然易手,但危险并未消除,于男当时面临紧迫的危险。

检察机关又说,于男抢到刀子后7秒内连续刺向刘男5刀,但在面对紧急情况时一般人很难精准判断该采取多大强度的防卫手段,因此法律并没有限制正当防卫的限度。检察机关认为,于男挥舞长刀属情急之下正常反应,不可能精准控制捅刺的力量和部位,尽管造成对方死亡,但符合特殊防卫的要求,依法不须承担刑责。

检察机关最后说,「合法没有必要向不法让步」,在实务上,许多不法侵害是突然发生,防卫者在急促、紧张的状态下往往难以准确判断防卫手段,因此司法机关充分考虑防卫者的情况,保护正当防卫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称,本案是刘男挑衅滋事持刀攻击在先,于男面对这样的不法侵害,依法有实施正当防卫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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