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买保险一定要知道1件事 攸关顺利领取理赔金关键

记者李蕙璇/台北报导

金融消费评议中心评议委员、政大保险教授彭金隆提醒民众,买任何保险保单时,一定要确实填写要保书上的健康告知事项,因为保险公司必详查每个理赔案件,避免发生争议。尤其是涉嫌诈领保险金案,更让保险公司严加防堵。

金融消费评议中心评议委员、政大保险系教授彭金隆表示,民众主动说要买保险,这让保险公司一则喜一则忧,高兴的是客户主动上门有生意可以做,可是会担忧上门的客人是好客人吗?

而民众买任何保险保单商品时,必懂的就是「据实以告」,尤其是填写要保书上的健康告知事项。

以《保险法》第 64 条就很清楚的说,订立契约时,要保人保户)对于保险人(保险公司)的书面询问,应据实说明。

要保人有为隐匿或遗漏不为说明,或为不实之说明,足以变更或减少保险人对于危险之估计者,保险人得解除契约,其危险发生后亦同。

这就是说,民众填写要保书上询问的健康事项问题时,如果有提到你现在或是过去5年来有罹患、检查过相关的疾病状况的话,都要清楚说明身体现况

就连健康检查上面的相关感染指数,都要告知,因为你现在没有因为这个感染指数看医生吃药,未来若确诊有感染任何相关疾病后而想要申请理赔金,保险公司可能就会怀疑你买保险时涉及隐匿病情,加以拒赔。

像是检警单位破获的诈领保险金之案中,就有类似的情节,而保户涉嫌隐匿其健康告知事项。

▼金融消费评议中心评议委员、政大保险系教授彭金隆。(图/记者李蕙璇摄)

而《引爆点》电影编剧王莉雯接受《ETtoday保险云》记者访问时,提到她在访查检警单位的田野调查,就查到一件真实案件。

有位保户因为病痛难耐,担心妻儿往后生活无人照料经济匮乏,便陆续买了多张保单,累积起来的身故保险金保额近千万元。

之后保户开车发生车祸,意外身亡,妻子也顺利领到保险理赔金。

而当保险公司发现保户生前就医频繁情况之下,便报案请求检警调查,才从保户距离车祸身故前的一些影像纪录中,发现保户与妻子突然地在家门口相拥而抱的画面

检调人员心觉蹊跷,进而询问其妻,逐步地破解家属心防,得知保户聘请杀手开车撞死自己。

保险犯罪防制中心就表示,保险是集众人之力帮助需要的民众,如果有些民众反而是利用保险的真义来达到其私人目的或是成了犯罪动机工具,相当遗憾,也是犯防中心与保险公司都会严查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