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11岁少女可「合意性交」?法国法院认可 男最重刑期20→5年

▲11岁能否合意性交法国地方法院这样说。(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国际中心综合报导

11岁不会太年轻吗?法国一名现年29岁男子因与11岁少女发生性行为,被对方父母控告「性侵害」;未料检方认为这段关系为合意,仅以「性伤害罪名处理。由于法国政府计划订定可同意性行为的最低年龄,这起案件也引起争论。

根据外媒报导,巴黎蓬图瓦兹(Pontoise)法院13日开庭审理一起案件,在当地引发舆论。去年4年,一名11岁少女与被告男子相约在巴黎近郊的瓦兹河谷省(Val d’Oise)的一处公园碰面,随后跟着对方返回住处,两人最终发生性关系

控方律师狄波(Carine Diebolt)指出,少女没有抵抗,不代表她同意,只是因为她处于惊吓状态,「一个11岁孩子是否同意(与人发生性行为),这种问题,连问都不该问」。他说,被告过去甚至恐吓少女说要毁掉她的名声

不过辩方律师则说,少女自愿跟被告进入公寓里,显然并没有被强迫,他还说,少女看起来比实际年龄成熟,声称被告以为她已经满15岁了。对此,检方认为,少女并无遭受身体上的压迫,性关系应属合意,因此只以「性伤害」罪名追究。

报导指出,检察官必须证明性行为是以暴力,胁迫,威胁或惊讶的方式进行,倘若没有这些因素,只能以性伤害案件处理,而非性侵害;至于两这间的刑罚差距多大?依据法国法律,性伤害罪可处以5年有期徒刑,性侵害罪则可处以20年有期徒刑。

此案引发未成年人是否可有合意性行为、可同意性行为的最低年龄应订在几岁等争论。法国目前最低合法性交年龄为15岁,当局去年研议把「可同意性行为」的最低年龄降至13岁至15岁之间。当时法国司法部长认为,13岁是最合理的年龄。

事实上,去年11月,法国莫城法院裁定了一起争议案件。一名男子于2009年被控在巴黎性侵一名当时仅11岁的少女,根据当地法律,男子须面临8年有期徒刑,但男子称,对方说自己已经满15岁,且两人是「合意性交」,尽管女方否认这个说法,但法庭基于女方缺乏被迫的证据,最后判男子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