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雄海山煤矿环评过程黑箱不断? 新北市1186字反驳

土城海山煤矿被质疑环评过程偏颇,环保局跳出来澄清。(图/漂浪岛屿munch提供)

记者张暐珩/新北报导

针对远雄海山煤矿弊案外界质疑当初环评过程有瑕疵新北市朱立伦3日表示,所有的案子目前都进入司法程序都市计划案已经停止所有程序,也不会再继续进行,直到司法厘清为止。他也要特别强调,支持检、廉彻查到底、勿枉勿纵,也希望外界停止捕风捉影、编造故事、伤害同仁

新北市环保局补充表示,有爆料说远雄海山煤矿环评案是以「临时提案」的方式审查通过的说法。但此案已历经一阶环评1次现勘、2次审查会,二阶环评1次范畴界定会议、4次审查会,至102年7月5日方条件通过环境影响评估,并非外界所称是以「临时提案」的方式通过审查

此外,远雄海山煤矿开发案场址被指出是土石潜势区,又有断层经过,底下又有旧矿坑,但新北市政府却轻易让它通过。环保局强调,此案历3年8次现勘或审查会方有条件通过审查,过程中也讨论到此案「以现有资料仍认为对当地环境及现有居民之安全有显著不利之影响」、「本开发案之开发量体、引进人口数车辆数、排水量等开发内容,有超过当地环境可涵容能力」,显示环评委员会对此案的谨慎程度。

不过,后来开发单位依范畴界定内容,提出各项调查报告因应措施,除由环评会各与市府机关依其专业进行审查外,还特别邀请经济部中央地质调查所就地质安全提供意见。同时,各次审查会均有邀请选区议员区公所、当地里长、环保或住民宗教团体、学校等与会。最后一次审查通过的会议中,出席的民意代表、里长、永宁自救会等在地民意,均表达赞成或不反对本案开发的立场

民进党议员何博文与立委段宜康则批评,「该案没有环评委员愿背书负责,结论干脆说若执意开发,建商要明白揭露位于矿坑区,还说发生灾变建商要自行负责」、「第二次环评过关的理由,是开发商必须承诺营运期间,发生天然灾害所产生伤亡及财损,愿负所有责任。」

对此,新北市环保局也澄清,本案于102年7月5日二阶环评第4次审查会决议有条件通过时,委员会采共识决,并无委员反对此决议;且当时审查结论仅要求「请开发单位确保基地开发及当地民众居住安全无虞,并承诺于建案销售时,将上述环境敏感区相关资讯公开揭露,俾利消费者选择」。

只是远雄于会中声称「本案无安全疑虑」,故委员会决议于原审查结论中增加「应承诺营运期间发生天然灾害所导致之伤亡及财损,开发单位愿负所有责任」条件,以提高未来消费者的保障,并非免除新北市政府应付的责任。